(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1 |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略) 璧山区璧泉街道铝山支路2号1号厂房 | (略) | 重庆 (略) | 拟建项目利用租赁的已建厂房约3100平方米,新建1条生产线,购置注塑机9台、粉料机4台等其他辅助设备,建成后年产螺母400万件,夹子100万件、侧装饰盖板40万件、装饰件130万个、装饰面板80万个、连接杆50万个。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 | 废水: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经璧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壁南河。其中COD、BOD5、氨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废气:注塑废气在各注塑机出料口两侧设置侧吸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经UV光解+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1#)排放。破碎粉尘:破碎机进料口及出料口均设置有防尘帘。 噪声:项目通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收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