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09月至2022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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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涉气重点污染源过程监控服务项目 | 标的名称: (略) 涉气重点污染源过程监控服务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 (略) 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涉VOCs、工业锅炉、炉窑等企业,开展企业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过程监控建设, (略) 重点监管企业过程监控管理数据清单, (略) 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智能化监管水平,提升监管效能,切实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需满足的要求: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3、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4、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 (略) 网站的“政府 | 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文件要求,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 3,* | 2022年10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