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众成再生 (略)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众成再生 (略) | ||
建设地点 | (略) 长岭县大榛柴村 | 建设规模 | 年产10000t生物质颗粒燃料、5000t生物质颗粒饲料 | ||
项目审批部门 | 长岭县环境保护局 | 总投资 (万元) | 821.71 | ||
环评单位 | (略) 林昌 (略) | 项目负责人 | 电话 | 0431-* | |
建设项目概况 | |||||
本项 (略) 长岭县巨宝山镇大榛柴村,租用个人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原为养兔场),厂区东侧隔墙为大榛柴村村委会,南侧隔村路为农田,西侧隔农田60m为废弃私人采沙场,西南侧200m处有一户居民住宅,北侧为农田,距离项目最近居民为东侧65m处大榛柴村居民,居民沿村路两侧分布。 本项目利用秸秆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和生物质颗粒饲料,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10000t生物质颗粒燃料、5000t生物质颗粒饲料。 | |||||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 |||||
⑴废气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粉尘、热风炉烟气及食堂油烟。 ①工艺粉尘 本项目原料粉碎过程有组织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5%)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无组织粉尘产生量为0.8t/a,其浓度约为0.8mg/m3,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粉尘逸散量较小,多数回落至车间内,进入空气中粉尘极少,不会对东侧的村委会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②热风炉烟气 本项目热风炉产生的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经高15m烟囱排放,能够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③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60%)处理后,经排风机排放,能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限值要求,烟气经室内烟道高空外排,排气筒高度高于屋顶1.5m,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⑵废水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化粪池,与旱厕内粪污水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甚微。 ⑶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原料输送机、烘干机、粉碎机及造粒机等生产设备噪声,其声压级范围75~105dB(A)之间,首先选购低噪音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噪声级的产生,设备安装消声器、底部加减震垫等措施,再通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物主要包括回收工艺粉尘、热风炉炉渣、热风炉除尘器回收粉尘及生活垃圾等,产生量为6.487t/a,排放量为4.872t/a,粉碎工段收尘袋回收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转运站处理;热风炉炉渣临时存储于锅炉房内储灰罐内,定期卖与肥料厂制肥;热风炉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卖与肥料厂制肥;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理与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故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 |||||
公众反馈 联系方式 | 信件反馈 | 邮编:*地址:长岭县岭城路长岭县环境保护局收件单位:长岭县环境保护局环评科 | |||
电话反馈 | 联系人:郑会春电话:0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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