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ydl2024【120】
二、项目名称:市行政办公中心1#楼北侧、2#楼西侧绿化带便道维修改造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怀远县荆山镇三清财 (略) 8#楼3单元
成交金额:(略).00元(含暂列金额3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市行政办公中心1#楼北侧、2#楼西侧绿化带便道维修改造项目(二次) 施工范围:市行政办公中心1#楼北侧、2#楼西侧绿化带便道维修改造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7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建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皖(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关莹(组长)、林建国、王琦(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通过邮箱(*@*q.com)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东海大道 (略) 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楼九楼东
联系方式:055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9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采购人)、王工(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