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略) (略) 食堂维修劳务
二、参加比选单位条件及要求
1.参加比选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备所装饰装饰、建筑劳务等相关许可,且具有相关业绩。(提供至少不低于3项的近两年业绩,并加盖公章)。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专业维修工具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并且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选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信誉信息为主,已经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具备本次参选资格,查询时间为2025年1月2日至比选当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加比选单位可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现场踏勘,所发生费用由参加比选单位自行承担。
8.比选单位须提供质量及服务承诺书。
三、维修内容及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质保服务期为(略)年。
四、报价
1.劳务费用按照不同工种日工费用参照《价格信息》中建筑工程 (略) 场参考价格信息
2.以报价和发布工程量换算后的标准价格为基准,以实际发生量为准结算。
3.本次维修需开具劳务发票。
五、比选单位的确定
1.参加本次比选的单位即 (略) 食堂改造现状和需要劳务内容已充分了解,自带所需工具、安全防护用品。参加比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未中选单位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参加必选单位应密封报价,可以自行送到或邮寄送到,超时没收到的视为无效报价。2025年1月6日17:00时开始比选。
3.改造工程须在2025年1月18日前全部完工,参加比选单位自行安排劳务力量。 (略) 将提供施工所须的水电等。
4. (略) 将2025年1月6日17:00时在评标室组织评委比选,按照价格高低(本次比选采用一次性报价)进行评判。(略)方有权根据情况确定前1或前2名单位进行后选,价格最优者中。
5. (略) 再次确认所需材料、辅材的购买数量。
发件人地址: (略) (略) 世纪大道南706号
电话:(略) 0952-(略)
发件人:赵科
附件下载:比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