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集团 (略) (略) 实质合并重整案
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2023〕湘伟大集团破管字第ZS-01号
2023年10月17日, (略) (略) 作出(2023)湘02破申1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伟大集团 (略) ( (略) )的重整申请。10月19日, (略) (略) 作出(2023)湘02破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伟大集团 (略) 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4年2月5日, (略) (略) 裁定对伟大集团 (略) (略) (以下并称伟大集团,具体名单附后)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湖南一星(株洲)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本着充分发挥伟大集团营运价值与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宗旨,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 (略) 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尽快启动项目的复工复建,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采取公开招募方式,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2.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本招募公告,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的条件及规则履行各项手续。
3. 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公告的有关内容是基于管理人前期工作所了解的情况而做出的事实陈述,投资人应自行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自行判断和自担风险,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报名/履约)并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或竞投文件的,视为充分了解伟大集团目前现状,愿意投资,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5.本招募公告系由伟大集团 (略) 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内容的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二、企业概况
(一)企业登记信息
(略) 成立于2010年7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K;注册资本:*万元,实缴资本*万元;注册地: (略) 芦淞 (略) 312号;经营范围:城乡一体化建设、农业、旅游、观光、休闲、农家乐及政策允许的其他项目的经营;建筑材料、家具、金属材料、日用百货、陶瓷制品、五金工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投资活动。
伟大集团是一家以城乡一体化特色小镇开发建设为主营,集投资、基金管理、地产开发、节能建筑、农业、文旅、养老、商贸管理、社区服务连锁于一体产融结合的大型现代企业集团。集团具有国家一级开发资质、*级设计资质、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国家古建筑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二)关联公司情况
伟 (略) 为控股公司,按“投资管理板块、地产板块、建设板块、基金板块、商贸板块”为五大板块设立各级子、分公司及项目部;同时,在同一板块的迭代发展中注重树立各板块的品牌,如特色小镇、节能房科技等;并在此基础上,以株洲区域内发展为主,省内其他地区、全国重点省份优质项目拓展为辅建立全国连锁地产开发。
经核查,自20 (略) (略) 改制以来,伟大集团 (略) 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略) 或企业为45家(含本次实质 (略) ,公司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三)公司财务状况
2023年7月22日,湖南中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略) 委托对伟大集团截止2023年2月28日资产、负债进行清查审计,清查范围涉 (略) ,经清查后合并资产为*万元,合并负债为*万元。
2023年10月28日,管理人在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选定了湖南天勤会计 (略) 、湖南中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略) (略) 进行财务审计,具体财务情况以最终审计报告结论为准。
三、项目情况
伟大集团 (略) (略) 开发建设项目涵盖一级开发、二级开发,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四、投资人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公开招募的重整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企业,以及征信优良、资金实力雄厚的自然人,且需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 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重整,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伟大集团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拥有房地产的开发、管理、投资经验,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3. 近三年内无较大数额的未到期应偿还的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资信不良记录及其他失信记录。
4. 承诺遵守本招募公告及后续投资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交易性安排。
5. 本次招募接受联合体报名,投资人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投资人、战略投资人、续建投资人,以及整体与分项或专项共益债投资人等。
6. 投资人具备履行缴纳保证金的实力,且有能力承担开发建设资金。
7. 联合投资人应确定一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负责执行重整投资中的相关事宜,联合体全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五、投资报名及尽职调查
1. 报名时间与地点
1.1 时间:投资人应于2024年4月30日17时30分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1.2 地点: (略) 渌口区青龙湾观澜美郡伟大集团三楼东。
联系人:胡 露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2. 报名材料的提交
2.1 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业绩情况、投资优势、资金实力与资金来源计划、融资能力介绍等,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2 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委托律师代理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2.3 《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愿意参与重整投资、投资方式、拟参与项目、投资交易性结构安排、偿债计划、项目续工复建、项目开发建设、投资回报安排、投资退出等内容。
2.4 保证金,投资人应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规定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人竞选资格。报名保证金应于提交报名资料的同日交纳至管理人账户。
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账户名:伟大集团 (略) 管理人
开户行:湖南银行株洲供销支行
账 号:*60
2.5 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装袋密封,封面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委托人签名;同时需提供与投资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至光盘或存入U盘,与报名材料装袋密封。
无法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可按上述要求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址;或将报名材料纸质件盖章后扫描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六、报名资格审查与尽职调查
1.报名截止后,管理人将组织对投资人的报名资格予以审查。
2.资格审查后,管理人审查结果以书面通知或电话短信的方式告知各投资人。报名中选入围的投资人,接到入围通知,应主动及时与管理人联系接洽,沟通协商尽职调查与投资方案设计事宜。
3.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投资,应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再自行委托安排尽职调查工作。
七、报名保证金的退回
1. 未中选入围的报名投资人,报名保证金在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 (略) 退回。
2. 中选入围的报名投资人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框架意向协议》后,转为竞投阶段的履约保证金。
八、提交重整投资计划方案
1.评审入围的投资人决定参与后续重整竞投的,投资人若为整体投资,则应缴纳人民币*仟万(¥:10,*)元履约保证金;如投资人投资单个企业或项目的,应缴纳人民币*佰万(¥:5,*)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至下述银行账户:
账户名:伟大集团 (略) 管理人
开户行:湖南银行株洲供销支行
账 号:*60
2.投资人应于2024年6月1日17:30分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计划方案》一式五份,装袋密封,封面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委托人签名,同时需提供《重整投资计划方案》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至光盘或存入U盘,装袋密封。
3.投资人如投资单个企业或项目,投资人应于2024年5月15日17:30分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计划方案》一式五份,装袋密封,封面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委托人签名,同时需提供《重整投资计划方案》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至光盘或存入U盘,装袋密封。
4.投资人递交《重整投资计划方案》后,至投资人遴选产生前,投资人拟退出投资的,应向管理人提交申请书,并在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之日起10日后,经审查未违反保密协议的,不 (略) 退回履约保证金。
5.《重整投资计划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清偿方案和重整计划执行期限、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期以及履行重整计划的保障性措施和方案;《重整投资计划方案》应详细具体明确,具备可行性,且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一经提交即对投资人具有约束力。
6.管理人将根据投资人给出的对价、偿债期限、履约保障、投资人资金实力、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业绩、重整投资经验、是否涉诉、涉仲等要素,采取比选择优的方式遴选投资人。
九、竞投的评审
1.评审原则
1.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1.2实现伟大集团资产价值最大化原则。
1.3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尽快启动项目复工复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原则。
2.评审机构与评审规则
评审设评审委员会, (略) 的指导下组织评审委员, (略) 的指导下及债权人的监督下制定评审规则。
3.评审方法
3.1 管理人组织评审委员会开标与评选,遴选评审的具体时间及安排由管 (略) 后另行通知。
3.2 评审分为初审与复审两个环节,评审过程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开展。
3.2.1初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规则综合评定,确定复审的入围投资人。
3.2.2复审,就竞争性谈判中确认的条件,从投资额、支付方式与期限、偿债方案、履约能力及保障等方面确定中选投资人。
3.2.3复审确定中选投资人后,由管理人发中选通知书,中选投资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3.2.4初审入围如仅有一名投资人,且符合条件,视为中选投资人。
3.2.5如存在整体投资人、分项投资人同时入围的,将优先从整体投资人中遴选投资人。
十、履约保证金的退回
1.竞投阶段未中选投资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竞投确定中标投资人后的10日内,经审查未违反保密协议的,不 (略) 退回。
2.中选投资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待重整计划(草案)通过, (略) 批准后,转为投资人的投资款。
3.若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 (略) 未批准,投资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经审查未违反保密协议的,不 (略) 退回。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为邀请,不具备要约的法律约束力,不构成投资要约,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与变更,公告解释权属管理人。
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后续的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如有疑问,欢迎来人来电垂询。
特此公告!
伟大集团 (略) 管理人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一:公司基本情况
附件二:项目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