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东营港保安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中海油东 营港保安 服务 | 服务范围的主要内容是: (略) 码头、商储库、 北油库、职工公寓、堆场、 (略) 、盛安 (略) 大门 、综合楼提供全天候保安服 务及现场巡逻、交通管理、 厂区设备设施的保安服务 ,共需保安79人。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 2025.1 | 1、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2)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市外报价人还应具有本 (略) 级(含)以上公安机关备案证明。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 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 1 项保安服务业绩且该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须提供业绩合 同及对应的验收证明文件,业绩合同应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期 限、服务名称、服务内容且需体现合同金额;验收证明文件应包含: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结 算发票(上述验收证明文件须体现结算金额,结算发票须与业绩合同对应)。 (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协合同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实施的订单,同一个年协合同累计结算金额不 低于 200 万元,需提供订单编号或内容要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并提供相应年度协议,提供订单相应 的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上述验收证明文件须体现结算金额,结算发票须与业绩合 同对应)。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直接否决。 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 (略) ;(http://**)查询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3)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6、 投标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 (略) 理的。 (2)投标人或投标人与本次招标相关的业务范围被中国 (略) 或本招标项目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 (略) 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 (略) 于责令整顿、停业或财产已被接管、 (略) 于破产状态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国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7、其他: 鉴于本 (略) 地理位置的实际情况,但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不进行现场踏勘的单位视为不满足要求。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本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中国 (略) 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略)
2024年12月19日
2024年12月19日1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