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农发〔2024〕34号
西乡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中省提前批次财政衔接资金
农业产业项目省级审核完善后的补充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北、城南街道办事处:
3月底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会、省民宗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旅厅、省林业局等部门对全省1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和87个县区的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方案进行了审核,并反馈了审核意见建议,我县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对上报的项目建设内容、绩效目标等进行了修改完善,现针对我局前期下达的2024年度中省提前批次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进行补充通知,具体通知情况如下:
一、项目补充计划内容。
根据省级联合审核意见对前期下达项目计划(西振兴发〔2024〕16号、西农发〔2024〕10号)中部分项目的建设内容、绩效目标等项目要素进行了修改完善,共完善农业产业项目计划19个,调减财政衔接资金*元(见附件)。修改完善后中省提前批次财政衔接资金共下达农业产业项目52个,使用财政衔接资金4381.*元,其中中央提前批次财政衔接资金3180.*元,省级提前批次财政衔接资金1119.*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80.*元,附件中未列出的项目按原计划文件(西振兴发〔2024〕16号、西农发〔2024〕10号)执行。
请各项目镇(街道)及时将根据省级审核意见完善后下达的补充通知项目计划下达至项目镇(街道)和实施单位,抓紧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确保按时完工及时发挥项目效益。
二、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等四制管理。项目镇、村在项目建设前、实施中、竣工后将项目计划内容和实施完成等情况分别在镇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留存清晰的公示图片或影像资料备查。
三、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按照《西乡县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函〔2022〕24号)精神,相关部门(单位)、镇(街道)要深刻理解把握以工代赈政策初衷,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结合当地群众(脱贫人口)务工需求,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方式。落实组织群众(脱贫人口)务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照不低于项目政府财政资金15%的比例发放劳务报酬,进一步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等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帮助当地群众(脱贫人口)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 (略) 财政衔接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西财发〔2022〕36号)文件相关要求,按程序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公示及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及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西乡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和《西乡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项目检查指导并落实好项目管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报账、资产管理等制度。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申请县财政局拨付和使用资金,发挥项目资金绩效,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形成资产的要在项目完工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移交,落实项目管护机制,确保项目资产有序运行,长期稳定发挥效益。项目主管部门、项目镇、村要按照《西乡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全流程管理工作细则(试行)》(西政办发〔2022〕35号)要求,根据有关项目目录建立完整项目建设档案资料。
?附件:西乡县2024年度中省提前批次财政衔接资金农业产业项目调整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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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