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 (略) 第五分公司武宁县中城动能科技园标准厂房三期六标段(西坪片区)工程拟对以下材料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单位
(略) 乐百家 (略)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工业园西坪片区,西坪一支路南侧,西坪二支路北侧,星宝大道西侧,西坪大道东侧
工程造价:20310.*万元
建筑规模:*.13平方米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3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3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预拌混凝土 | 无 | C35 | 1235 | m3 | |
2 | 预拌混凝土 | 无 | 水下C30 | 10000 | m3 |
注明:1、材料有充足的货源。2、上列数量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供应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的供应商。(五分项目供应商入库初评电话*)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3、投标人投标前必须对本招标公告内容进行阅读和熟悉,理解和认可本招标公告内容再进行投标,否则严禁投标。
郑重声明:投标人进行投标就代表着投标人无条件的接受和认可本招标公告的内容,并且中标后无条件的执行本招标公告内容,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二)材料验收要求
1、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及行业标准要求。
2、供方必须提供全面的技术资料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3、如所供材料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不合格,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4、材料供应时间要求: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若因供货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5、材料数量验收方式:采取现场过磅计重的方式或现场清点。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以上招标所有材料单价为到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税金、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等)、装运卸货过程中的损耗及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费用。所有投标报价都默认为材料到场包干价,如果投标报价与本约定有冲突,则以本约定为准,如果投标方不接受本约定则视为投标方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按施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结算,如超过签订合同数量,招投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如招投双方未签订补充协议视为投标方无偿提供。
3、结算周期:按月办理结算,上月26日起至本月25日止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最后一日前双方对清上个周期的账目办理完善结算手续,以供需双方确认的验收单为依据,由需方验收人员开具结算凭证经需方项目负责人、验收人、对账人共同签字方可作为结算付款凭证;价格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如果签订有补充协议,则按最新的补充协议结算。
4、付款时间:办理完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供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按当次结算货款的80%支付供方货款,剩余的20%货款,待该月使用的预拌混凝土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的28天强度报告合格后,并将出厂检验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报告及水泥、砂、石等材料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资料送交需方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的20%货款。供方应根据当期确认付款金额先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混凝土销售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需方有权拒付任何货款,且不属于需方违约。需方收到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立即办理认证手续,认证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给供方。因供方延迟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需方不能抵扣的,需方有权拒绝接收并拒付货款,且不属于需方违约。需方所支付材料款默认先支付本金,后支付利息、违约金等费用。
5、货款支付方式:按招标方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方式。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方合同条款,如果中标方不愿意接受招标方的合同条款,则视为中标人自愿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及其它一切权利。
6、送货到广西 (略) 第五分公司武宁县中城动能科技园标准厂房三期六标段(西坪片区)工程项目现场。
7、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略) 乐百家 (略)
联系工作QQ: *
联系人及电话:吴 烈(总经理)*微信同号
邮 箱: *@*q.com
监督机构:广西 (略) 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