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满足我县群众非免疫规划疫苗需求,保障疫苗质量和有序供应,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方案(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将于近期开展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科学评估、集体决策、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全程监督。 二、遴选条件 1.供应厂商所供应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必须是已通过“黑龙江省医用耗材和疫苗集中采购管理系统”规定品种;2.参选筛选供应厂商提供疫苗生产厂家资质(标注明国企、民企、上市公司等资料)、冷链配送资质(厂家自己配送提供资质,委托第三方需第三方配送资质及配送运输合同)、产品近期批签发及出厂检验报告(进口疫苗需提供近期通关证明、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准通知书、批签发)、保险赔付等资质;3.参加采购活动的供货厂商,需提供“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承诺书”。 三、资料提交 参加遴选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材料送至或邮寄至黑龙 (略) 饶河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联系人:李兵,电话:0469-*,同时需提交电子版材料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63.com。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5日-12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饶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