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场运营商选定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场运营商选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 (略) “ (略) ”(http://**)(或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临[2024]1483号
项目名称: (略) 场运营商选定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名称: (略) 场运营商选定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场运营商选定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1月0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 (略) “ (略) ”(http://**)(或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
方式:请登录浙江 (略) “ (略) ”(http://**)(或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搜索相应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投标文件须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上传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 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应按照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和“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及加密并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标前准备(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注册为浙江 (略) ( (略) )供应商(临时或正式均可参加投标),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中标后应注册为正式供应商。
(二)制作投标文件前各投标人先学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五)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供应商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办理。
(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5个工作日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七)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
(八)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 。
(九)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 (略) 、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 (略) 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 (略) 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 (略) 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十)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义县 (略)
地 址:武义县武江大道31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叶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何叶青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 (略)
地 址:武义 (略) 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丽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李文静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武 (略) 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武义 (略) 100号5楼
传 真:0579-#
联 系 人:潘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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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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