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2024]40号 | 宗地总面积: | 6859.9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北侧、西侧均为冀政转征函2020【356】号,南侧为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侧为石家庄利云 (略)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6859.98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6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14日 到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14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1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8月15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4]40号地块为二类工业“标准地”,实行土地“带标出让”。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元/亩;(2)亩均税收:*元/亩;(3)产业类型:工业机械制造;(4)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7%;(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15%;(6) (略) 红线: (略) ≥5米;(7)能耗指标:≤230tce。 (二)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委托河 (略) 具体组织实施。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井陉 (略) 25 (略)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井陉支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