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编制单位:黄冈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录
1前言
2验收编制依据
3项目建设情况
4环境保护设施
5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6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监测内容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9验收检测结果
10环境管理检查
11验收监测结论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
3、项目所在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
4、项目所在厂区的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
5、项目所在厂区建设情况及平面布置图
6、项目设备布置一层图、项目设备布置二层图、项目设备布置三层图、项目设备布置四层图
7、黄冈化工园产业布局规划图
8、黄冈化工园污水管网图
9、项目雨水、污水管网图
附件
1、项目环评批复;
2、营业执照
3、醋酸溶液接纳协议
4、消防验收意见
5、应急预案备案表
6、危废协议
7、监测报告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
3、项目所在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
4、项目所在厂区的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
5、项目所在厂区建设情况及平面布置图
6、项目设备布置一层图、项目设备布置二层图、项目设备布置三层图、项目设备布置四层图
7、黄冈化工园产业布局规划图
8、黄冈化工园污水管网图
9、项目雨水、污水管网图
附件
1、项目环评批复;
2、营业执照
3、醋酸溶液接纳协议
4、消防验收意见
5、应急预案备案表
6、危废协议
7、监测报告
1前言 (略) 第七一二研 (略) 签约在黄冈化工园建设黄冈军民结合科技产业园,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和自动化装备等领域。 (略) 第七一二研究所旗下包括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中船重 (略) 、中船 (略) 、湖北长 (略) 共计4家单位参与黄冈军民结合科技产业园内各子项目的建设,4家单位都有的独立法人,统一由中船重工第七一二研究所对上述四家单位进行管理。湖北长 (略) 为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略) ,中船重 (略) 与湖北长 (略) 、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无关系。
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是 (略) 第七一二研究所产业发展平台,成立于2015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元,注 (略)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推进系统、电气机械和器材、金属制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化工产品销售及服务。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是国内军用舰船电力推进系统、民用船舶电力推进系统、电机、自动控制、军用舰船化学电源、动力电池重要的生产制造单位,公司的主营产品为舰船电力推进技术、电机、电力推进系统控制设备、铝氧化银动力电池、锌银电池、特种锂原电池和特种锂离子电池、银系列新材料,产品定位为高端装备,且技术均为国内领先,目前主要应用领域为军用海工装备、电子行业。
目前黄冈军民结合科技产业园土地所有权属于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园区内所有建设子项目均由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出资。从2013年成立之初开始,黄冈化工园共投资项目10个。现已建设完成并已投入运行的“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银系列产业化生产提升子项)项目”由中船重 (略) 管理运营。现在建的“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浆料银粉生产子项”以及拟建的“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银系列二期子项”、“银系列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3000吨硝酸银与1200吨银粉)”也由中船重 (略) 负责管理运营。
建设的“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项目由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负责管理运营。本项目位于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冈化工园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现有厂房内。项目概况见表1-1。
表1-1项目概况表
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于2022年11月委托湖北零跃环保 (略) 编制完成《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月16日以黄环审〔2023〕6号文《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报告书的批复》进行批复。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及竣工验收监测的有关要求和规定:2023年8月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开展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委托黄冈 (略) 开展了《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的验收工作;2023年9月12日-13日,公司委托湖北 (略) 对项目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并出具监测数据报告。根据验收检测结果以及环境管理要求,编制验收监测报告如下。 2验收编制依据 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自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9)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29号); (10)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实施; (11)中华人民 (略) 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修正; (12)《 (略)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4年12月2日实施; (13)《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1月19日修订,2019年6月1日实施; (14)《 (略) 水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1月29日修订。 2.2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5日公布);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2.3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1)《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年11月);
(2)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黄环审【2023】6号,2023年1月16日)。 3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表3-1项目设备一览表
3.2.3原辅材料消耗及储存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及储存情况见表3-2。
表3-2项目原辅材料消耗及储存情况一览表
3.2.4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表3-3项目原料主要组份理化性质一览表
3.3工艺流程 (1)本项目自动化控制方式采用DCS控制系统,主要控制过程中的进料、下料电磁阀,导热油、循环水电磁阀等的启闭。进料、下料电磁阀与液位、重量连锁,导热油电磁阀与油温连锁;
(2)反应釜通过夹套加热导热油与独立的冷油循环系统联合控制温度,而其中加热导热油进油电磁阀与油温连锁,极端情况下反应釜加水电磁阀与反应釜料温连锁。精馏塔通过夹套加热导热油与内盘管循环水联合控制温度,其中加热导热油进油电磁阀与油温连锁。
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合成反应方程式如图所示。
图3-1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合成反应方程式
图3-2双马来酰亚胺树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图
工艺流程简述:
⑴第一部投料
投料前向反应釜中通入氮气,充氮置换10分钟后,启动进料按钮,将原料*酮由隔膜泵打入高位的2吨计量罐中,按配方量设定好重量后自动投料至5吨搪瓷反应釜,投完后开启搅拌,然后再从釜上部固体投料口投入工艺配方量的顺酐,投完后继续常温搅拌10分钟至其溶解。同样的方式再在二层的2吨釜内常温搅拌溶解二胺,溶解好的二胺*酮溶液直接泵入另外的2吨高位计量罐中,设定好重量后,通过此计量罐开始往5吨搪瓷反应釜间歇式加料,加料过程中视物料温度情况,根据需要可开启反应釜冷油循环系统降温,维持反应釜物料温度不超过40℃,期间卧式回流冷凝器保持常开,加料完成后继续保持搅拌反应2h。反应釜内物料温度达到70℃时,连锁会自动开启釜上自来水阀门进行加水稀释冷却。
⑵第二步投料
接上步过程,通过负压模式在2000L计量罐(四层)中吸入醋酐,设定好重量后往反应釜中加入配方量的醋酐,加完后关闭釜上各阀门,卧式冷凝器保持常开,切换反应釜热油系统加热,夹套油温设定为70℃,反应物料开始升温,当釜内物料温度达到55℃左右时,釜内开始明显回流,此时开始回流计时,维持物料温度55~62℃回流反应2h。
⑶第三步投料
回流反应完成后,再次切换至反应釜冷油循环系统使物料降温,待物料温度降至40℃以下时,通过釜口上的水管加入配方量的自来水沉析,加水量通过管路水表计量,进一步使物料降温,加完自来水后继续搅拌均匀10分钟,准备放料离心。
⑷离心分离
1)离心机准备就绪后,先开启主机电源,再开启液压开关,调节使液压压力稳定在表显绿色区域,随后开启氮气阀门,调节氮气流量,对离心机转鼓持续充氮置换;
2)充氮置换10分钟后,启动进料按钮,待转鼓升至特定转速旋转后,进料指示灯亮,此时进料阀门开启开始自动进料,进料时间和进料次数通过程序设定自动控制或人工点动控制;
3)加料结束后,启动脱液按钮,离心机主机升至高速旋转,开始进行进一步过滤脱液,分离时间长短程序设定,可以改动,脱出的母液则进入10吨PE母液收集罐收集;离心机为全自动进料、下料离心机,工艺过程中在离心进料、脱液阶段采用充氮置换过程,离心机上端排气孔及下端放料口均连接至废气抽风系统,保证离心过程物料始终处于相对封闭状态,直至最终水洗后的湿态产品下料。
4)脱液完成后,按下水洗按钮,开启水洗阀门进行水洗,水洗液进入母液罐,最后按下脱水按钮甩干,洗涤脱液完成后电机降至低转速卸料,至设定转速(25r/min~90r/min)时开始卸料,卸料过程自动控制,卸料完毕,刮刀复位,电机升至加料速度,开始下一次工作循环。
⑸母液精馏
1)关闭蒸馏塔釜底放料阀,用精馏泵将待精馏的母液泵入蒸馏釜,进料量控制在釜容积的80%以内;
2)先开启大小冷凝器循环水开始循环,关闭采出阀,全开回流阀门;
3)开启蒸馏釜导热油开关开始慢慢加热升温;
4)当釜底物料温度升至60℃左右时,釜内液体开始沸腾,蒸汽开始沿着塔体上升,塔顶温度逐渐升高,塔顶蒸汽经冷凝器冷凝为液体,返回塔内进行全回流操作,使塔内填料润湿,全回流约半小时后,塔内基本趋于稳定;
5)调节合适的回流比,使塔顶温度维持在56~58℃范围内,用比重计测试塔顶采出样品密度小于0.80(20℃)时开始收集馏出物*酮,馏出物采用不锈钢储罐收集;
6)随着塔顶产品的不断采出,塔釜液*酮的浓度逐渐降低,当塔顶温度开始降低时,表示精馏基本完成,即可停止精馏过程;
7)精馏结束后,关闭成品出料阀门,全开回流阀门,关闭导热油阀门,停止加热,开启釜内盘管循环水降温,待塔顶温度下降后再关闭冷凝器循环水,塔釜液冷却后收集作为稀醋酸溶液副产物。
表3-2项目主要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3.4物料平衡
表3-3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单批次生产总物料平衡表(单位:kg/批次)
表3-4*酮物料平衡计算表(按照每批次计算)
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是 (略) 第七一二研究所产业发展平台,成立于2015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元,注 (略)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推进系统、电气机械和器材、金属制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化工产品销售及服务。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是国内军用舰船电力推进系统、民用船舶电力推进系统、电机、自动控制、军用舰船化学电源、动力电池重要的生产制造单位,公司的主营产品为舰船电力推进技术、电机、电力推进系统控制设备、铝氧化银动力电池、锌银电池、特种锂原电池和特种锂离子电池、银系列新材料,产品定位为高端装备,且技术均为国内领先,目前主要应用领域为军用海工装备、电子行业。
目前黄冈军民结合科技产业园土地所有权属于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园区内所有建设子项目均由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出资。从2013年成立之初开始,黄冈化工园共投资项目10个。现已建设完成并已投入运行的“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银系列产业化生产提升子项)项目”由中船重 (略) 管理运营。现在建的“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浆料银粉生产子项”以及拟建的“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银系列二期子项”、“银系列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3000吨硝酸银与1200吨银粉)”也由中船重 (略) 负责管理运营。
建设的“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项目由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负责管理运营。本项目位于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冈化工园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现有厂房内。项目概况见表1-1。
表1-1项目概况表
项目名称 | 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 | ||||
单位名称 | 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 ||||
总投资 | 200万元(人民币) | 性质 | 新建 | 行业代码 | 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
法人代表 | 蔡鸿武 | 联系电话 |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人 | 徐志军 | ||||
联系地址 | (略)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22号 | 建设地点 | 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冈化工园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现有厂房内 | ||
生产班制和职工人数 | 项目不新增人员,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 ||||
建设内容 | 依托已有的*类车间预留区域105㎡,布置生产线新增设施设备:搪瓷反应釜2个5000L、搪瓷蒸馏釜1个2000L、不锈钢蒸馏釜1个5000L、离心机1台、冷凝器3个40㎡、冷凝器1个7㎡、冷凝器1个10㎡、塔节、计量罐3个、储罐2个、吨罐6个。 |
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于2022年11月委托湖北零跃环保 (略) 编制完成《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月16日以黄环审〔2023〕6号文《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报告书的批复》进行批复。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及竣工验收监测的有关要求和规定:2023年8月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开展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委托黄冈 (略) 开展了《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的验收工作;2023年9月12日-13日,公司委托湖北 (略) 对项目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并出具监测数据报告。根据验收检测结果以及环境管理要求,编制验收监测报告如下。 2验收编制依据 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自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9)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29号); (10)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实施; (11)中华人民 (略) 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修正; (12)《 (略)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4年12月2日实施; (13)《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1月19日修订,2019年6月1日实施; (14)《 (略) 水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1月29日修订。 2.2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5日公布);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2.3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1)《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年11月);
(2)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黄环审【2023】6号,2023年1月16日)。 3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1.1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
项目位于湖北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东经114.*°、北纬30.*°。项目周边环境:厂区东北侧260m为涂家垴村,东侧345m赵家大塆村,西北侧为庙下塆村。
3.1.2平面布置
项目位于厂区的树脂车间内,依托树脂车间不改变,仅在厂房内部北侧预留的平台上增设设备,平台共有4层,介绍如下: 一层设置有母液罐,二层设置有2t搪瓷罐、离心机、蒸馏釜,三层设置有2个5t搪瓷罐、精馏釜,四层设置有2000L计量罐、冷凝器以及精馏塔。 中船重工黄冈化工园厂区目前设置2个出入口,分别为位于东北侧的物流出入口和东侧的人流出入口。厂内道路畅通,能形成环路,保证了在发生火情或紧急情况时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和车辆通畅行驶。 厂区偏北部自东往西依次为301#生产车间、201#宿舍楼、201#生产辅楼、停车场;自西往东依次为104#车间(绝缘树脂化工项目综合车间及树脂车间)、已建的105#生产车间、101#车间以及规划中的102#车间,紧邻105#生产车间为配电房,配电房西边为储罐区,配电房南侧为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最西边为危险品仓库;停车场东侧依次为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池;东南角为污水处理站。 本项目位于104#车间(绝缘树脂化工项目综合车间及树脂车间)。(见附图5) 3.2建设内容3.2.1建设内容简述
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利用现有厂房(树脂车间局部区域布置生产线),购置搪瓷反应釜、离心机、精馏塔等设备,形成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生产线,向外部购买桶装*酮、醋酐(原料)、利旧304#仓库存放袋装顺酐、4,4-二氨基二苯*烷(原料)及袋装双马来酰亚胺树脂(产品)。醋酸溶液运至鄂州企业自有的*类仓库存放。3.2.2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设备主要包括反应釜、精馏釜等,具体见表3-1。表3-1项目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或 规格 | 材质 | 工况条件 | 介质 | 数量 | 备注 |
1 | 搪瓷反应釜 | 5000L | 搪瓷 | 常温~100℃、常压 | *酮、顺酐、二胺等 | 2 | 新增 |
2 | 搪瓷蒸馏釜 | 2000L | 搪瓷 | 常温~100℃常压 | 水、*酮等 | 1 | 新增 |
3 | 不锈钢蒸馏釜 | 5000L | 不锈钢 | 常温~120℃常压 | 水、*酮、醋酸 | 1 | 新增 |
4 | 离心机 | TOP1600 | 不锈钢 | 常压常温 | 固体树脂等 | 1 | 新增 |
5 | 冷凝器 | 40㎡ | 不锈钢 | 常温、常压 | / | 3 | 新增,2个5t搪瓷釜及5t精馏塔釜配套 |
6 | 冷凝器 | 7㎡ | 不锈钢 | 常温、常压 | / | 1 | 新增,精馏塔配套 |
7 | 冷凝器 | 10㎡ | 搪瓷 | 常温、常压 | / | 1 | 新增,2t反应釜配套 |
8 | 塔节 | / | 不锈钢 | 常温~100℃、常压 | / | 3 | 新增,5t精馏釜配套 |
9 | 计量罐 | 2000L | 不锈钢 | 常温、常压 | *酮 | 2 | 搬迁 |
10 | 计量罐 | 2000L | PP塑料 | 常温、耐负压 | 醋酐 | 1 | 新增 |
11 | 储罐 | 10000L | PP塑料 | 常温、常压 | 水、*酮、醋酸 | 1 | 新增 |
12 | 吨罐 | 1000L | 不锈钢 | 常温、常压 | *酮 | 6 | 新增 |
13 | 空压机 | 额定功率11KW、压力0.8MPa、Q=1.6m3/min | 1 | 利旧 |
3.2.3原辅材料消耗及储存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及储存情况见表3-2。
表3-2项目原辅材料消耗及储存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危化品编号 | 年使用量 | 最大储存量 | 储存方式 | 储存地点 | 厂区内运输方式 | |
危序号 | UN号 | ||||||||
1 | 顺酐 | 工业级袋装 | / | / | 350t | 30t | 袋装 | 304#仓库 | 釜上部固体投料口投入 |
2 | 4,4-二氨基二苯*烷(简称:二胺) | 工业级袋装 | / | / | 340t | 30t | 袋装 | 304#仓库 | 釜上部固体投料口投入 |
3 | 醋酐 | 工业级桶装 | 2634 | 2215 | 220t | 按需购买1.2t | 桶装 | 按生产批次购买,一次投料,304#仓库 | 负压模式吸收 |
4 | *酮 | 工业级桶装 | 137 | 1090 | 16t | 8t | 桶装 | 吨桶6个,2吨计量罐1个 | 隔膜泵泵入密闭管道 |
表3-3项目原料主要组份理化性质一览表
序号 | 物质名称 | 常温状态 | 闪点 ℃ | 沸点 ℃ | 燃烧热kJ/mol | 与水相对密度 | 引燃温度 ℃ | 爆炸极限 | |
上限 | 下限 | ||||||||
1 | 双马来酰亚胺树脂 | 固体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2 | 醋酸溶液 | 液体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3 | 双马来酰亚胺酸(中间生成品) | 液体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4 | 醋酸酐 | 液体 | 49 | 139 | 1804 | 3.52 | 316 | 2 | 10.3 |
5 | *酮 | 液体 | -20 | 56 | 1788 | 0.788 | 465 | 2.5 | 13 |
6 | 顺酐 | 固体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7 | 4,4-二氨基二苯*烷 (简称:二胺) | 固体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无资料 |
8 | 导热油 | 液体 | 184 | / | / | 1.005 | 212 | / | / |
(2)反应釜通过夹套加热导热油与独立的冷油循环系统联合控制温度,而其中加热导热油进油电磁阀与油温连锁,极端情况下反应釜加水电磁阀与反应釜料温连锁。精馏塔通过夹套加热导热油与内盘管循环水联合控制温度,其中加热导热油进油电磁阀与油温连锁。
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合成反应方程式如图所示。
图3-1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合成反应方程式
图3-2双马来酰亚胺树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图
工艺流程简述:
⑴第一部投料
投料前向反应釜中通入氮气,充氮置换10分钟后,启动进料按钮,将原料*酮由隔膜泵打入高位的2吨计量罐中,按配方量设定好重量后自动投料至5吨搪瓷反应釜,投完后开启搅拌,然后再从釜上部固体投料口投入工艺配方量的顺酐,投完后继续常温搅拌10分钟至其溶解。同样的方式再在二层的2吨釜内常温搅拌溶解二胺,溶解好的二胺*酮溶液直接泵入另外的2吨高位计量罐中,设定好重量后,通过此计量罐开始往5吨搪瓷反应釜间歇式加料,加料过程中视物料温度情况,根据需要可开启反应釜冷油循环系统降温,维持反应釜物料温度不超过40℃,期间卧式回流冷凝器保持常开,加料完成后继续保持搅拌反应2h。反应釜内物料温度达到70℃时,连锁会自动开启釜上自来水阀门进行加水稀释冷却。
⑵第二步投料
接上步过程,通过负压模式在2000L计量罐(四层)中吸入醋酐,设定好重量后往反应釜中加入配方量的醋酐,加完后关闭釜上各阀门,卧式冷凝器保持常开,切换反应釜热油系统加热,夹套油温设定为70℃,反应物料开始升温,当釜内物料温度达到55℃左右时,釜内开始明显回流,此时开始回流计时,维持物料温度55~62℃回流反应2h。
⑶第三步投料
回流反应完成后,再次切换至反应釜冷油循环系统使物料降温,待物料温度降至40℃以下时,通过釜口上的水管加入配方量的自来水沉析,加水量通过管路水表计量,进一步使物料降温,加完自来水后继续搅拌均匀10分钟,准备放料离心。
⑷离心分离
1)离心机准备就绪后,先开启主机电源,再开启液压开关,调节使液压压力稳定在表显绿色区域,随后开启氮气阀门,调节氮气流量,对离心机转鼓持续充氮置换;
2)充氮置换10分钟后,启动进料按钮,待转鼓升至特定转速旋转后,进料指示灯亮,此时进料阀门开启开始自动进料,进料时间和进料次数通过程序设定自动控制或人工点动控制;
3)加料结束后,启动脱液按钮,离心机主机升至高速旋转,开始进行进一步过滤脱液,分离时间长短程序设定,可以改动,脱出的母液则进入10吨PE母液收集罐收集;离心机为全自动进料、下料离心机,工艺过程中在离心进料、脱液阶段采用充氮置换过程,离心机上端排气孔及下端放料口均连接至废气抽风系统,保证离心过程物料始终处于相对封闭状态,直至最终水洗后的湿态产品下料。
4)脱液完成后,按下水洗按钮,开启水洗阀门进行水洗,水洗液进入母液罐,最后按下脱水按钮甩干,洗涤脱液完成后电机降至低转速卸料,至设定转速(25r/min~90r/min)时开始卸料,卸料过程自动控制,卸料完毕,刮刀复位,电机升至加料速度,开始下一次工作循环。
⑸母液精馏
1)关闭蒸馏塔釜底放料阀,用精馏泵将待精馏的母液泵入蒸馏釜,进料量控制在釜容积的80%以内;
2)先开启大小冷凝器循环水开始循环,关闭采出阀,全开回流阀门;
3)开启蒸馏釜导热油开关开始慢慢加热升温;
4)当釜底物料温度升至60℃左右时,釜内液体开始沸腾,蒸汽开始沿着塔体上升,塔顶温度逐渐升高,塔顶蒸汽经冷凝器冷凝为液体,返回塔内进行全回流操作,使塔内填料润湿,全回流约半小时后,塔内基本趋于稳定;
5)调节合适的回流比,使塔顶温度维持在56~58℃范围内,用比重计测试塔顶采出样品密度小于0.80(20℃)时开始收集馏出物*酮,馏出物采用不锈钢储罐收集;
6)随着塔顶产品的不断采出,塔釜液*酮的浓度逐渐降低,当塔顶温度开始降低时,表示精馏基本完成,即可停止精馏过程;
7)精馏结束后,关闭成品出料阀门,全开回流阀门,关闭导热油阀门,停止加热,开启釜内盘管循环水降温,待塔顶温度下降后再关闭冷凝器循环水,塔釜液冷却后收集作为稀醋酸溶液副产物。
表3-2项目主要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种类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组织(车间) | *酮 | DA001排气筒 |
VOCs | |||
无组织(车间) | *酮 | 树脂车间车间 | |
VOCs | |||
无组织(危险废物暂存间) | *酮 | 危险废物暂存间 | |
固废 | 废包装材料 | 委托相应的资质单位处置 | |
废导热油 | |||
废UV灯管 | |||
废溶媒 | |||
实验室废液 | |||
噪声 | 生产设备噪声 | 厂界 |
3.4物料平衡
表3-3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单批次生产总物料平衡表(单位:kg/批次)
反应过程 | 投入 | 产出 | 说明 | ||||||
原料名称 | 耗量(kg/批次) | 产物名称 | 产量(kg/批次) | 去向 | |||||
第一部反应 | 二胺 | 360 | 中间产物 | 双马来酰亚胺酸 | 740 | 进入第二步反应 | 化学反应 | ||
顺酐 | 380 | *酮 | 1377.15 | ||||||
*酮 | 1380 | 废气 | *酮 | 2.85 | 废气处理系统 | ||||
合计 | 2120 | 合计 | 2120? | ||||||
第二步反应 | 中间产物 | 双马来酰亚胺酸 | 740 | 反应混合物 | *酮 | 1374.3 | 进入离心机 | 化学反应 | |
*酮 | 1377.15 | 双马来酰亚胺 | 605 | ||||||
醋酸酐(第二步加料) | 240 | 水 | 1819 | ||||||
水(第三步加料)物理过程 | 1800 | 醋酸 | 282 | ||||||
双马来酰亚胺酸 | 74 | ||||||||
废气 | *酮 | 2.85 | 废气处理系统 | ||||||
合计 | 4157.15 | 合计 | 4160 | ||||||
离心分离 | 反应混合物 | *酮 | 1374.3 | 母液 | *酮 | 1372.2 | 进入母液精馏 | 物理过程、无化学反应 | |
双马来酰亚胺 | 605 | 醋酸 | 282 | ||||||
水 | 1819 | 双马来酰亚胺酸 | 74 | ||||||
醋酸 | 282 | 水 | 2789 | ||||||
双马来酰亚胺酸 | 74 | 包装产品 | 双马来酰亚胺树脂 | 605 | 产品 | ||||
水 | 30 | ||||||||
废气 | *酮 | 2.1 | 废气处理系统 | ||||||
水洗 | 1000 | ||||||||
合计 | 5154.3 | 合计 | 5154.3 | ||||||
母液精馏 | 母液 | *酮 | 1372.2 | 稀醋酸溶液 | 醋酸 | 282 | 副产品外售 | ||
醋酸 | 282 | 中间体双马来酰亚胺酸 | 74 | ||||||
中间体双马来酰亚胺酸 | 74 | 水 | 2789 | ||||||
水 | 2789 | 回收 | *酮 | 1362.12 | 回用于第一步反应 | ||||
废气 | *酮 | 10.08 | 废气处理系统 | ||||||
合计 | 4517.2 | 合计 | 4517.2 |
表3-4*酮物料平衡计算表(按照每批次计算)
反应过程 | 投入 | 产出 | 说明 | ||||||
原料名称 | 耗量(kg/批次) | 产物名称 | 产量(kg/批次) | 去向 | |||||
第一部反应 | *酮 | 1380 | 中间产物 | *酮 | 1377.15 | 进入第二步反应 | 化学反应 | ||
废气 | *酮 | 2.85 | 废气处理系统 | ||||||
合计 | 1380 | 合计 | 1380 | ||||||
第二步反应 | 中间产物 | *酮 | 1377.15 | 反应混合物 | *酮 | 1374.3 | 进入离心机 | 化学反应 | |
废气 | *酮 | 2.85 | 废气处理系统 | ||||||
合计 | 1377.15 | 合计 | 1377.15 | ||||||
离心分离 | 反应混合物 | *酮 | 1374.3 | 母液 | *酮 | 1372.2 | 进入母液精馏 | 物理过程、无化学反应 | |
废气 | *酮 | 2.1 | 废气处理系统 | ||||||
合计 | 1374.3 | 合计 | 1374.3 | ||||||
母液精馏 | 母液 | *酮 | 1372.2 | 回收 | *酮 | 1362.12 | 回用于第一步反应 | ||
废气 | *酮 | 10.08 | 废气处理系统 | ||||||
合计 | 1372.2 | 合计 | 1372.2 |
图3-4生产物料平衡图
图3-5*酮单批生产平衡图(单位:kg/批)图3-6VOCs单批生产平衡图(单位:kg/批)
3.5水平衡
项目不新增人员,不产生生活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均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次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建设,不对现有的建筑物、承雨面积进行变更。本次项目新增初期雨水量为18.2m3/次,764.4m3/a,厂区已设有1个544m3的初期雨水池,收集初期雨水。
故本项目不对水平衡进行分析。 3.6项目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及对照环评文件和批复文件,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无变动情况。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项目工艺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反应过程、离心分离以及母液精馏中产生的*酮、VOCs。
危废间废气:存储废溶媒采用的容器为密闭容器,加盖、分区存储,故产生的有机废气、恶臭气体量较小,主要由危废暂存间排气扇抽至室外无组织排放。
(1)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原辅材料使用完后会有废包装材料如废编织袋的产生,固体物料为袋装,废编织袋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材料属于“HW49其它废物”中“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经收集后交由相应的资质单位处置。
(2)废导热油
项目设置一台2t/h导热油炉,导热油更换频率为每年一次,则废导热油产生量为2t/a。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900-249-08,经收集后交由相应的资质单位处置。
(3)废溶媒
工艺废气处理设施中设有溶媒吸附,有废溶媒产生。
工艺废气处理工艺为溶媒(脱附后燃烧)+UV光解,其中溶媒主要对废气中的水溶性有机物进行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溶媒属危险废物,其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废物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其他过滤吸附介质”,经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4)废UV灯管
UV光解装置使用一定时间后需要换灯管,废UV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实验室废液
项目生产过程中为保证产品质量,会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取样分析,主要分析采用原子吸收法。原子吸收分析过程中会产生试验废液。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液属危险废物,其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分别为900-047-49“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 综上,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4-1。 表4-1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产生及其处置方式一览表
4.2风险措施
表4-2建设项目环保投资及“三同时”竣工验收一览表
5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工程概况
(1)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实处;
(2)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减少非正常排放发生;
(3)搞好厂区、厂界绿化工作;
(4)加强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各项主体设施及环保设施如期完工。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专家评估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选址位于黄州火车站经济 (略) 现有厂房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依托现有车间的预留区域进行生产,布置生产线新增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的产能。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地点符合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冈化工园相关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我局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项目建设从环境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项目建设应注重工艺环与全过程减排,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设计和设备选型,落实《报告书》中环保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确保项目清洁生产水平满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及以上要求。
三、项目主要污染措施如下:
(一)严格落实废气治理设施:项目生产工艺废气应根据车间布局情况进行收集、处理后集中排放。双马来酰亚胺树脂、醋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酮,非*烷总烃)经溶煤(脱附后燃烧)+UV光解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简排放,非*烷总烃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落实生产车间、物料贮存、输送、投料和卸放、生产过程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防治措施,无组织排放废气需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购噪声排放值低的设备,对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尽置安装在远距厂界、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等。通过消声、减振、隔音和距离衰减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严格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应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落实危险废物报登记相关手续,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规范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进一步优化副产品生产工艺,在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作为副产品销售,否则,纳入危险废物管理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上堰、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分别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度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防渗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点位,并做好水质观测。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落实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储存、输送等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依托现有项目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池。加大风险监控力度,及时监控;防止污染扩散。充分重规事故发生时对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外居民点的影响,做好相关防护知识的社会宣传工作,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议你公司为该项目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七)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简应按规范要求须留永久性监测口、监测平台和标识;必要时,主要排气筒有机废气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或便携式检测仪,加强对排气简中的VOCs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八)环境监测要求。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环境空气、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源监测工作。
四、做好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岗位职责要求和责任人,制定岗位培训计划等。做好档案管理。
五、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中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该项目投产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本项目环评文件以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载入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资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pib-message)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你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控制要求,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八、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项目未开工建设,或者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本批复下达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支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5.3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表5-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的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一览表
6验收执行标准 6.1验收检测标准 综合依据《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黄环审[2023]6号),项目验收检测标准如下。
6.1.1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为*酮、VOCs,排气筒有组织废气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房外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标准要求。
表6-1工艺废气排放标准一览表
表6-2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一览表
6.1.2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具体标准详见下表2-4-8。
表6-3项目噪声排放标准一览表
6.1.3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项目涉及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6.1.4环境质量标准
(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划分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见表6-4。
表6-4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
(2)环境空气标准
SO2、NO2、臭氧、PM10、PM2.5、CO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表D.1中限值执行,具体标准详见下表所示。
表6-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览表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Ⅲ类水域水质标准,具体如表6-6。
表6-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具体标准详见下表6-7。
表6-7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6-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 单位:mg/kg
7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去除效率的检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具体检测内容如下:
表7-1废气验收检测内容、项目、频次表
表7-2噪声验收检测内容、项目、频次表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检测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措施按《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进行。检测同时还按照《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的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检测期间,主要生产工艺在75%额定生产负荷下稳定进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本次检测通过合理布设检测点位,保证各检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版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所有检测仪器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监测数据严格实行审核制度。具体质控内容如下: 8.1检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表8-1检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一览表
8.2监测质量保证与质控措施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全程序的质量控制,本次检测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T 397-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参与本次监测人员均持有相关监测项目上岗资格证书;
3、本次监测所用仪器设备均经计量检定或校正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声校准器对测量前后声级计进行校准,仪器示值偏差小于0.5dB(A);
4、本次所用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均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5、监测数据和报告均实行三级审核。 8.3监测质控措施一览表 表8-2声级计校准结果一览表(单位:dB(A))
9验收检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设计日产量为2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10吨醋酸溶液。2023年9月12日实际用产量为1.6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8吨醋酸溶液,2023年9月14日实际用气量为1.7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8.5吨醋酸溶液,负荷大于75%,负荷量符合验收检测要求。检测期间生产负荷见表9-1。
表9-1检测期间生产负荷
9.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有*酮、非*烷总烃,废气经溶媒吸附(脱附后燃烧)+UV光解+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本次监测结果*酮、非*烷总烃均达标排放。
图9-1溶媒吸附+UV光解设施
9.2.1.3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主要来源于反应釜搅拌机、废气处理系统风机、物料泵及真空泵组等,本项目采取合理布置厂房内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本次检测期间厂界噪声检测中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0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dB(A)。降噪效果明显。
9.2.1.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所有员工由厂内调剂,不新增生活垃圾。本次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废溶媒、废UV灯管、实验室废液、废导热油等,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1)有组织废气
表9-2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由表9-2监测结果表明,2023年9月12日-13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排气筒DAOO1中废气*酮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标准》(GB31571-2015)表6中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表9-3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由表9-3监测结果表明,2023年9月12日-13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无组织废气*酮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挥发性有机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015)。
由表9-4检测结果表明,2023年9月12日-13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外1m处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6-9项目污染物总量核算一览表
项目实施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新增1.4276t/a,因此环评提出关于VOCs总量指标为1.4276t/a。
本项目劳动定员厂内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涉及生产废水。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制,每班8小时。经检测和计算,全厂大气污染物主要排放口排放总量为*酮:0.01512t/a、非*烷总烃:0.4536t/a。 10环境管理检查 10.1环保管理机构 该公司环保工作由安环部经理负责,设立环保部门, (略) 日常环保工作的实施工作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其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同时各车间还配有兼职环保人员,加强对车间的监督、检查和治理工作。 10.2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涉及土方开挖及土建工程。 10.3运行期环境管理 一、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二、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环保设施的运行规章制度。实行专人包机负责设备的完好,同时车间定专人负责每日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完好。由环保办公室制定并完善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及日常运行维护制度、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物料台账、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费用保障计划在内的各类环保制度和文件,并按制度中的相关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落实了各项要求。
三、环境监测计划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是进行污染治理和监督管理的依据。根据《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要求,本项目环境监测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承担。
根据本项目生产特征和污染物的排放特征,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中重点排污单位相关要求制定本项目的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定期对环保设施及废气、噪声污染源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11公众意见调查 11.1调查目的 公众参与是建设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方式,也是协调项目建设与社会影响的重要手段。通过公众对项目建设环保执行情况的调查,了解公众最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发现曾经存在的社会、环境影响问题,分析确定运营期可能仍遗留的影响,以便改进已有环保措施和提出补救措施,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更客观、更现实的支持。公众参与调查遵循针对性、真实性以及普遍性与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力求达到科学、客观、公正、全面。 11.2调查原则 公众参与调查遵循针对性、真实性以及普遍性与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力求达到科学、客观、公正、全面。 11.3调查方式与调查范围 在验收监测期间,工作人员走访项目周边,重点对项目周围的村庄 居民集中区域进行调查,与各阶层群众进行交流和座谈,了解项目建设和运行对当地环境及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同时发放50份调查问卷。并广泛征询和听取了建设单位附近的居民对本工程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见表11-1,公众意见调查表格式见表11-2。
表11-1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表11-2 公众意见调查结果统计表
11.4调查结果 由调查结果可以显示,被调查人员大部分认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试生产期间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自己的工作生活没有影响,公众对项目运行期间环境保护措施没有人员持不满意态度。 12验收监测结论 12.1环境保设施调试结论 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在满足检测所需负荷运行的情况下,进行验收检测。检测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检测,该项目生产的废气、厂界噪声均符合环评批复的标准要求。验收检测结果如下:
根据现场勘查和本次监测结果可知,厂区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固废得合理处置,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各环保设施已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落实,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要求,具备验收条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图3-5*酮单批生产平衡图(单位:kg/批)图3-6VOCs单批生产平衡图(单位:kg/批)
3.5水平衡
项目不新增人员,不产生生活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均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次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建设,不对现有的建筑物、承雨面积进行变更。本次项目新增初期雨水量为18.2m3/次,764.4m3/a,厂区已设有1个544m3的初期雨水池,收集初期雨水。
故本项目不对水平衡进行分析。 3.6项目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及对照环评文件和批复文件,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无变动情况。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气
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酮、VOCs,经溶媒吸附(脱附后燃烧)+UV光解吸附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工艺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反应过程、离心分离以及母液精馏中产生的*酮、VOCs。
危废间废气:存储废溶媒采用的容器为密闭容器,加盖、分区存储,故产生的有机废气、恶臭气体量较小,主要由危废暂存间排气扇抽至室外无组织排放。
4.1.2废水
本项目所有员工由厂内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均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4.1.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反应釜搅拌机、废气处理系统风机、物料泵及真空泵组等。本项目采取合理布置、低噪声设备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4.1.4固体废物
本次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废溶媒、废UV灯管、实验室废液、废导热油等。(1)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原辅材料使用完后会有废包装材料如废编织袋的产生,固体物料为袋装,废编织袋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材料属于“HW49其它废物”中“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经收集后交由相应的资质单位处置。
(2)废导热油
项目设置一台2t/h导热油炉,导热油更换频率为每年一次,则废导热油产生量为2t/a。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900-249-08,经收集后交由相应的资质单位处置。
(3)废溶媒
工艺废气处理设施中设有溶媒吸附,有废溶媒产生。
工艺废气处理工艺为溶媒(脱附后燃烧)+UV光解,其中溶媒主要对废气中的水溶性有机物进行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溶媒属危险废物,其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废物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其他过滤吸附介质”,经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4)废UV灯管
UV光解装置使用一定时间后需要换灯管,废UV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实验室废液
项目生产过程中为保证产品质量,会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取样分析,主要分析采用原子吸收法。原子吸收分析过程中会产生试验废液。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液属危险废物,其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分别为900-047-49“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 综上,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4-1。 表4-1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产生及其处置方式一览表
序号 | 固废名称 | 属性 | 产生工序 | 形态 | 危险特性鉴别方法 | 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采取的处理处置方式 | 排放量 |
1 | 废包装材料 | 危险废物 | 生产 | 固态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 | HW49 | 900-041-49 | 委托相应的资质单位处置 | 0 |
2 | 废导热油 | 导热油炉 | 液态 | HW08 | 900-249-08 | 0 | |||
3 | 废UV灯管 | 废气处理 | 固态 | HW29 | 900-023-29 | 0 | |||
4 | 废溶媒 | 废气处理 | 液态 | HW49 | 900-041-49 | 0 | |||
5 | 实验室废液 | 研发实验室 | 液态 | HW49 | 900-047-49 | 0 |
- 三级防控措施
- 分区防渗措施
表4-2建设项目环保投资及“三同时”竣工验收一览表
污染类别 | 产污位置 | 污染物 | 防治方案措施 | 验收检查情况 | 验收标准 | |
有组织废气 | 生产车间 | *酮、VOCs | 抽风装置、集气罩经溶媒(脱附后燃烧)+UV光解+15m排气筒 | 已落实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 | *酮、VOCs | 加强收集效率 | 已落实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
厂房外 | 已落实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 ||||
噪声 | 生产车间 | 反应釜搅拌机、真空泵、循环水泵、风机 | 建筑物隔声,减振,选择低噪声机型 | 已落实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固废 | 危险废物 | 废气处理 | 废溶媒、废UV光解 |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生产 | 废原料包装桶/袋、废导热油 | |||||
研发实验室 | 实验室废液 | |||||
环境风险 | 生产车间、仓库 | / | 依托导流沟、截断阀、围堰、管道及其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其他防控措施、应急预案及应急装备;可燃气体报警器。 | 已落实 | / | |
环境管理 | / | 总量申请;排污许可办理;定期监测 | 已落实 | / | ||
“以新带老”措施 | / | / | 设置永久性地下水监测井,仓库液体料区设置围堰、导流沟、收集池;并设置排入污水处理站的管道;对排污口标识牌进行完善、补充;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 已落实 | / |
项目名称: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利用现有厂房(树脂车间局部区域布置生产线),购置搪瓷反应釜、离心机、精馏塔等设备,形成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生产线,向外部购买桶装*酮、醋酐(原料)、利旧304#仓库存放袋装顺酐、4,4-二氨基二苯*烷(原料)及袋装双马来酰亚胺树脂(产品)。醋酸溶液运至鄂州企业自有的*类仓库存放。
产品方案:对双马来酰亚胺树脂(主产物)600t/a、醋酸溶液(副产物)3000t/a。
5.1.2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产车间物料均采用管道输送,生产设备均密闭操作;生产车间工艺有机废气采取组合工艺“溶媒(脱附后燃烧)+UV光解”,符合相关规划标准,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调查,本项目位于O3不达标区,项目不涉及不达标因子排放,因此本环评按照达标区要求进行了预测分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10.1的要求,结合预测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①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②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
③*酮短期浓度也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
④环境防护距离:根据AERMOD预测结果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的要求,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经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最终确定本项目生产车间应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该项目在防护距离包络线内,无环境敏感点。本项目环评提出的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2)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生产废水产生、排放,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场地防渗;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避免跑、冒、滴、漏等事件,并加强防渗措施,该建设项目对区域地下水影响可控且有限的。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在厂界的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项目拟在厂界四周建设绿化带,设备选型选择低噪声的环保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使其处于低噪声水平,同时尽量减少夜间机械作业,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降噪值普遍在15dB(A)以上,对周边的环境噪声影响较小。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后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固废全部妥善处理处置,做到了无害化、资源化,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造成影响。
5.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建议
为保护环境,最大限度控制项目污染物的排放量,本评价根据项目生产特点,提出以下建议:(1)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实处;
(2)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减少非正常排放发生;
(3)搞好厂区、厂界绿化工作;
(4)加强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各项主体设施及环保设施如期完工。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专家评估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选址位于黄州火车站经济 (略) 现有厂房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依托现有车间的预留区域进行生产,布置生产线新增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的产能。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地点符合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冈化工园相关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我局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项目建设从环境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项目建设应注重工艺环与全过程减排,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设计和设备选型,落实《报告书》中环保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确保项目清洁生产水平满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及以上要求。
三、项目主要污染措施如下:
(一)严格落实废气治理设施:项目生产工艺废气应根据车间布局情况进行收集、处理后集中排放。双马来酰亚胺树脂、醋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酮,非*烷总烃)经溶煤(脱附后燃烧)+UV光解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简排放,非*烷总烃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落实生产车间、物料贮存、输送、投料和卸放、生产过程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防治措施,无组织排放废气需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购噪声排放值低的设备,对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尽置安装在远距厂界、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等。通过消声、减振、隔音和距离衰减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严格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应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落实危险废物报登记相关手续,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规范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进一步优化副产品生产工艺,在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作为副产品销售,否则,纳入危险废物管理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上堰、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分别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度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防渗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点位,并做好水质观测。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落实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储存、输送等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依托现有项目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池。加大风险监控力度,及时监控;防止污染扩散。充分重规事故发生时对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外居民点的影响,做好相关防护知识的社会宣传工作,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议你公司为该项目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七)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简应按规范要求须留永久性监测口、监测平台和标识;必要时,主要排气筒有机废气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或便携式检测仪,加强对排气简中的VOCs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八)环境监测要求。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环境空气、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源监测工作。
四、做好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岗位职责要求和责任人,制定岗位培训计划等。做好档案管理。
五、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中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该项目投产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本项目环评文件以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载入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资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pib-message)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你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控制要求,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八、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项目未开工建设,或者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本批复下达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支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5.3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表5-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的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 环评批复内容或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1 | 该项目选址位于黄州火车站经济 (略) 现有厂房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依托现有车间的预留区域进行生产,布置生产线新增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的产能。 | 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已落实。 |
2 | 严格落实废气治理设施:项目生产工艺废气应根据车间布局情况进行收集、处理后集中排放。双马来酰亚胺树脂、醋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酮,非*烷总烃)经溶煤(脱附后燃烧)+UV光解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简排放,非*烷总烃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落实生产车间、物料贮存、输送、投料和卸放、生产过程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防治措施,无组织排放废气需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 项目工艺废气经溶煤(脱附后燃烧)+UV光解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简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各项防治措施已落实。 |
3 |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购噪声排放值低的设备,对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尽置安装在远距厂界、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等。通过消声、减振、隔音和距离衰减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4 | 严格落实各项固体废该处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严格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应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闷内暂存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落实危险废物报登记相关手续,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规范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进一步优化副产品生产工艺,在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作为副产品销售,否则,纳入危险废物管理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不新增人员,无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规范要求。 |
5 | 上堰、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分别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度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防渗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点位,并做好水质观测。 |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暂未设置地下水监测点。 |
6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落实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储存、输送等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依托现有项目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池。加大风险监控力度,及时监控;防止污染扩散。充分重规事故发生时对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外居民点的影响,做好相关防护知识的社会宣传工作,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议你公司为该项目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 企业已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7 |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简应按规范要求须留永久性监测口、监测平台和标识;必要时,主要排气筒有机废气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或便携式检测仪,加强对排气简中的VOCs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 已落实 |
8 | 环境监测要求。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环境空气、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源监测工作。 | 已落实 |
9 | 环境监测要求。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环境空气、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源监测工作。 | 已落实 |
6.1.1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为*酮、VOCs,排气筒有组织废气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房外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标准要求。
表6-1工艺废气排放标准一览表
标准名称 | 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酮 | 100mg/m3 |
非*烷总烃 | 120mg/m3 |
表6-2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一览表
污染物 | 执行标准 |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 浓度值(mg/m3) |
*酮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 |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 10(1h平均浓度) |
30(任意一次浓度值) | |||
非*烷总烃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企业边界 | 4 |
6.1.2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具体标准详见下表2-4-8。
表6-3项目噪声排放标准一览表
执行时段 标准类别 | 昼间dB(A) | 夜间dB(A) | 适用区域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65 | 55 | 项目东、西、南厂界 |
70 | 55 | 项目北厂界(邻园区道路) |
项目涉及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6.1.4环境质量标准
(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划分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见表6-4。
表6-4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要素 | 区域及范围 | 功能类别 | 依据 |
环境空气 | 项目所在区域 | 二类区 | 黄环审[2021]14 号 |
地表水 | 巴河(化工园已建排污口上游11.5km~入长江口)、长江(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江口) | III类 | 鄂政办发[2000]10号 鄂政函[2007]226号 鄂环函[2010]46号 鄂环函[2018]61号 |
长江(浠水县段) | II类 | ||
长河 | III类 | 鄂政办发[2000]10号 黄政发[1999]21号 | |
声环境 | 项目各厂界 | 3类、4a类 | 黄环审[2021]14号 黄冈政函[2019]109号 |
地下水 | 项目所在区域 | Ⅲ类 | 黄环审[2021]14号 |
土壤 | 项目用地 | 筛选值中的第二类用地标准 |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 |
(2)环境空气标准
SO2、NO2、臭氧、PM10、PM2.5、CO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表D.1中限值执行,具体标准详见下表所示。
表6-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 | 标准限值 | 标准来源 | |||
年平均 | 24小时平均/日均值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1小时平均/一次值 | ||
二氧化硫(SO2) | 60μg/m3 | 150μg/m3 | / | 500μg/m3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二氧化氮(NO2) | 40μg/m3 | 80μg/m3 | / | 200μg/m3 | |
氮氧化物(NOx) | 50μg/m3 | 100μg/m3 | / | 250μg/m3 | |
一氧化碳(CO) | / | 4mg/m3 | / | 10mg/m3 | |
臭氧 | / | / | 160μg/m3 | 200μg/m3 | |
颗粒物(PM10) | 70μg/m3 | 150μg/m3 | / | / | |
颗粒物(PM2.5) | 35μg/m3 | 75μg/m3 | / | / | |
*酮 | / | / | / | 800μg/m3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 |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Ⅲ类水域水质标准,具体如表6-6。
表6-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评价因子 | Ⅱ类 | Ⅲ类 | 评价对象 |
GB3838-2002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pH | 6~9 | 长河、长 (略) 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江口5.5km范围、巴河化工园已建排污口上游11.5km至巴河入长江口(右岸)为III类功能区,长江干流巴河入长江口下游段为II类功能区 | |
溶解氧 | ≥6mg/L | ≥5mg/L | |||
COD | ≤15mg/L | ≤20mg/L | |||
BOD5 | ≤3mg/L | ≤4mg/L | |||
高锰酸盐指数 | ≤4mg/L | ≤6mg/L | |||
氨氮 | ≤0.5mg/L | ≤1.0mg/L | |||
总磷 | ≤0.1mg/L | ≤0.2mg/L | |||
石油类 | ≤0.2mg/L | ≤0.2mg/L | |||
硫化物 | ≤0.1mg/L | ≤0.2mg/L | |||
氰化物 | ≤0.2mg/L | ≤0.2mg/L | |||
挥发酚 | ≤0.002mg/L | ≤0.005mg/L | |||
六价铬 | ≤0.2mg/L | ≤0.2mg/L | |||
总铜 | ≤1.0mg/L | ≤1.0mg/L | |||
总铅 | ≤0.01mg/L | ≤0.2mg/L | |||
总镉 | ≤0.005mg/L | ≤0.005mg/L | |||
总砷 | ≤0.5mg/L | ≤0.5mg/L | |||
总汞 | ≤0.0005mg/L | ≤0.0001mg/L | |||
总锌 | ≤1.0mg/L | ≤1.0mg/L | |||
总氮 | ≤0.5mg/L | ≤1.0mg/L | |||
氟化物 | ≤1.0mg/L | ≤1.0mg/L | |||
总硒 | ≤0.01mg/L | ≤0.01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2mg/L | ≤0.2mg/L | |||
粪大肠菌群 | ≤2000个/L | ≤10000个/L | |||
苯并(a)芘 | ≤2.8×10-6mg/L | ≤2.8×10-6mg/L |
项目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具体标准详见下表6-7。
表6-7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项目 | 标准值 | 项目 | 标准值 |
pH | 6.5~8.5 | 硫化物(mg/L) | ≤0.02 |
Na+(mg/L) | ≤200 | 总大肠菌群(MPNb/100mL或CFU/100mL) | ≤3.0 |
色 | ≤15 | 菌落总数(CFU/100mL) | ≤100 |
嗅和味 | 无 | 亚硝酸盐(mg/L) | ≤1.00 |
浑浊度/NTU | ≤3 | 硝酸盐(以N计)(mg/L) | ≤20.0 |
肉眼可见物 | 无 | 氰化物(mg/L) | ≤0.05 |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 ≤450 | 氟化物(mg/L) | ≤1.0 |
溶解性总固体(mg/L) | ≤1000 | 汞(mg/L) | ≤0.001 |
硫酸盐(mg/L) | ≤250 | 砷(mg/L) | ≤0.01 |
氯化物(mg/L) | ≤250 | 硒(mg/L) | ≤0.01 |
铁(mg/L) | ≤0.3 | 镉(mg/L) | ≤0.005 |
锰(mg/L) | ≤0.10 | 铬(六价)(mg/L) | ≤0.05 |
铜(mg/L) | ≤1.00 | 铅(mg/L) | ≤0.01 |
锌(mg/L) | ≤1.00 | 三氯*烷(ug/L) | ≤60 |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mg/L) | ≤0.002 | 四氯化碳(ug/L) | ≤2.0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0.3 | 苯(ug/L) | ≤10.0 |
耗氧量(以O2计)(mg/L) | ≤3.0 | *苯(ug/L) | ≤700 |
氨氮(以N计)(mg/L) | ≤0.50 | ||
NTU为散射浊度单位;MPU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 |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 标准 |
1 | 砷 | 60 |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
2 | 镉 | 65 | |
3 | 铬(六价) | 5.7 | |
4 | 铜 | 18000 | |
5 | 铅 | 800 | |
6 | 汞 | 38 | |
7 | 镍 | 900 | |
8 | 四氯化碳 | 2.8 | |
9 | 氯仿 | 0.9 | |
10 | 氯*烷 | 37 | |
11 | 1,1-二氯*烷 | 9 | |
12 | 1,2-二氯*烷 | 5 | |
13 | 1,1-二氯*烯 | 66 | |
14 | 顺-1,2-二氯*烯 | 596 | |
15 | 反-1,2-二氯*烯 | 54 | |
16 | 二氯*烷 | 616 | |
17 | 1,2-二氯*烷 | 5 | |
18 | 1,1,1,2-四氯*烷 | 10 | |
19 | 1,1,2,2-四氯*烷 | 6.8 | |
20 | 四氯*烯 | 53 | |
21 | 1,1,1-三氯*烷 | 840 | |
22 | 1,1,2-三氯*烷 | 2.8 | |
23 | 三氯*烯 | 2.8 | |
24 | 1,2,3-三氯*烷 | 0.5 | |
25 | 氯*烯 | 0.43 | |
26 | 苯 | 4 | |
27 | 氯苯 | 270 | |
28 | 1,2-二氯苯 | 560 | |
29 | 1,4-二氯苯 | 20 | |
30 | *苯 | 28 | |
31 | 苯*烯 | 1290 | |
32 | *苯 | 1200 | |
33 | 间二*苯+对二*苯 | 570 | |
34 | 邻二*苯 | 640 | |
35 | 硝基苯 | 76 | |
36 | 苯胺 | 260 | |
37 | 2-氯酚 | 2256 | |
38 | 苯并[a]蒽 | 15 | |
39 | 苯并[a]芘 | 1.5 | |
40 | 苯并[b]荧蒽 | 15 | |
41 | 苯并[k]荧蒽 | 151 | |
42 | ? | 1293 | |
43 | 二苯并[a,h]蒽 | 1.5 | |
44 | 茚并[1,2,3-cd]芘 | 15 | |
45 | 萘 | 70 |
7.1.1废气
废气验收检测内容、项目、频次见下表。表7-1废气验收检测内容、项目、频次表
类别 | 点位编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有组织废气 | ◎1# | DA001有组织排气筒 | 挥发性有机物*、*酮* | 3次×2天 |
无组织废气 | ○1# | 厂界上风向 | 挥发性有机物*、*酮* | 3次×2天 |
○2# | 厂界下风向 | |||
○3# |
7.1.2噪声
噪声验收检测内容、项目、频次见表7-2。表7-2噪声验收检测内容、项目、频次表
类别 | 点位编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厂界噪声 | ▲1# | 厂界东侧外1m处 | 等效连续A声级 | 昼、夜各1次×2天 |
▲2# | 厂界南侧外1m处 | |||
▲3# | 厂界西侧外1m处 | |||
▲4# | 厂界北侧外1m处 |
类别 | 监测 项目 | 分析方法及依据 | 分析仪器及型号 | 检出限/灵敏度 |
有组织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4-2014 | 气质联用仪7820A+5977B | 0.009~ 0.01mg/m3 |
*酮* | 0.01mg/m3 | |||
无组织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 |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 -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4-2013 | 气相色谱仪8860 | 0.3~ 1.0mg/m3 |
*酮* | 污染源废气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3) | 气相色谱仪8860 | 0.01mg/m3 | |
厂界噪声 | 等效连续A声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多功能声级计AWA5688 | 0.1dB(A) (灵敏度) |
2、参与本次监测人员均持有相关监测项目上岗资格证书;
3、本次监测所用仪器设备均经计量检定或校正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声校准器对测量前后声级计进行校准,仪器示值偏差小于0.5dB(A);
4、本次所用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均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5、监测数据和报告均实行三级审核。 8.3监测质控措施一览表 表8-2声级计校准结果一览表(单位:dB(A))
校准日期 | 校准示值 | 使用前校准示值 | 使用后校准示值 | 校准前后示值偏差 | 最大标准示值偏差 | 示值偏差允许范围 | 评价 |
2023/09/12 | 94.0 | 93.7 | 93.8 | 0.1 | -0.3 | ±0.5 | 合格 |
2023/09/13 | 94.0 | 93.7 | 93.8 | 0.1 | -0.3 | ±0.5 | 合格 |
表9-1检测期间生产负荷
日期 | 设计产量 | 实际产量 | 负荷比 |
2023年9月12日 | 2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10吨醋酸溶液 | 1.6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8吨醋酸溶液 | 80% |
2023年9月13日 | 2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10吨醋酸溶液 | 1.7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8.5吨醋酸溶液 | 85% |
9.2.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9.2.1.1废气治理设施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有*酮、非*烷总烃,废气经溶媒吸附(脱附后燃烧)+UV光解+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本次监测结果*酮、非*烷总烃均达标排放。
图9-1溶媒吸附+UV光解设施
9.2.1.3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主要来源于反应釜搅拌机、废气处理系统风机、物料泵及真空泵组等,本项目采取合理布置厂房内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本次检测期间厂界噪声检测中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0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dB(A)。降噪效果明显。
9.2.1.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所有员工由厂内调剂,不新增生活垃圾。本次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废溶媒、废UV灯管、实验室废液、废导热油等,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9.2.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9.2.2.1废气(1)有组织废气
表9-2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监测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结果 | 标准限值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最大值 | |||||
2023/09/12 | DA001有组织排气筒◎1# | 烟气温度(℃) | 30.7 | 31.3 | 31.2 | 31.3 | / | |
标干风量(m3/h) | 12178 | 12621 | 13093 | 13093 | / | |||
*酮* | 实测浓度(mg/m3) | 0.17 | 0.06 | 0.04 | 0.17 | 100 | ||
排放速率(kg/h) | 2.1×10-3 | 7.6×10-4 | 5.2×10-4 | 2.1×10-3 | / | |||
挥发性有机物* | 实测浓度(mg/m3) | 5.15 | 0.76 | 0.107 | 5.15 | 100 | ||
排放速率(kg/h) | 0.063 | 9.6×10-3 | 1.4×10-3 | 0.063 | / | |||
2023/09/13 | DA001有组织排气筒◎1# | 烟气温度(℃) | 31.5 | 31.4 | 31.5 | 31.5 | / | |
标干风量(m3/h) | 13080 | 13085 | 12925 | 13085 | / | |||
*酮* | 实测浓度(mg/m3) | 0.06 | 0.04 | 0.03 | 0.06 | 100 | ||
排放速率(kg/h) | 7.8×10-4 | 5.2×10-4 | 3.9×10-4 | 7.8×10-4 | / | |||
挥发性有机物* | 实测浓度(mg/m3) | 0.248 | 0.866 | 0.129 | 0.866 | 100 | ||
排放速率(kg/h) | 3.2×10-3 | 0.011 | 1.7×10-3 | 0.011 | / |
(2)无组织废气
表9-3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监测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结果(mg/m3)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最大值 | 限值 | |||
2023/09/12 | 厂界上风向○1# | *酮*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 |
厂界下风向○2#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
厂界下风向○3#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
厂界上风向○1# | 挥发性有机物*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4.0 | |
厂界下风向○2# | 0.976 | 0.0609 | 0.0023 | 0.976 | |||
厂界下风向○3# | 0.0230 | 0.0038 | 0.0051 | 0.0230 | |||
2023/09/13 | 厂界上风向○1# | *酮*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 |
厂界下风向○2#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
厂界下风向○3#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
厂界上风向○1# | 挥发性有机物* | 未检出 | 未检出 | 0.161 | 0.161 | 4.0 | |
厂界下风向○2# | 未检出 | 0.433 | 0.562 | 0.562 | |||
厂界下风向○3# | 0.0555 | 0.0273 | 0.427 | 0.427 |
9.2.2.2厂界噪声
表9-4噪声检测结果单位:等效声级LeqdB(A)监测日期 | 点位编号 | 监测结果(dB(A)) | |||
昼间 | 标准限值 | 夜间 | 标准限值 | ||
2023/09/12 | ▲1# | 51 | 65 | 44 | 55 |
▲2# | 53 | 42 | |||
▲3# | 53 | 41 | |||
▲4# | 55 | 46 | |||
2023/09/13 | ▲1# | 51 | 65 | 42 | 55 |
▲2# | 54 | 44 | |||
▲3# | 56 | 45 | |||
▲4# | 51 | 43 |
9.2.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十三五”期间,国家确定对COD、氨氮、SO2、NOx、VOCs、总磷、总氮7种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结合工程的工艺特征和排污特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以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确定本次评价总量控制因子为:VOCs。表6-9项目污染物总量核算一览表
项目 | 挥发性有机物(t/a) |
原有总量指标 | 2.1284 |
原有项目实际排放量 | 2.0684 |
本项目拟排放量 | 1.* |
“以新带老”削减量 | 0 |
项目实施后全厂总排放量 | 3.556 |
项目实施后全厂总排放量与现有总量指标差值 | +1.4276 |
区域替代量(倍量替代) | / |
本项目劳动定员厂内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涉及生产废水。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制,每班8小时。经检测和计算,全厂大气污染物主要排放口排放总量为*酮:0.01512t/a、非*烷总烃:0.4536t/a。 10环境管理检查 10.1环保管理机构 该公司环保工作由安环部经理负责,设立环保部门, (略) 日常环保工作的实施工作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其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同时各车间还配有兼职环保人员,加强对车间的监督、检查和治理工作。 10.2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涉及土方开挖及土建工程。 10.3运行期环境管理 一、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二、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环保设施的运行规章制度。实行专人包机负责设备的完好,同时车间定专人负责每日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完好。由环保办公室制定并完善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及日常运行维护制度、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物料台账、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费用保障计划在内的各类环保制度和文件,并按制度中的相关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落实了各项要求。
三、环境监测计划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是进行污染治理和监督管理的依据。根据《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要求,本项目环境监测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承担。
根据本项目生产特征和污染物的排放特征,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中重点排污单位相关要求制定本项目的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定期对环保设施及废气、噪声污染源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11公众意见调查 11.1调查目的 公众参与是建设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方式,也是协调项目建设与社会影响的重要手段。通过公众对项目建设环保执行情况的调查,了解公众最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发现曾经存在的社会、环境影响问题,分析确定运营期可能仍遗留的影响,以便改进已有环保措施和提出补救措施,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更客观、更现实的支持。公众参与调查遵循针对性、真实性以及普遍性与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力求达到科学、客观、公正、全面。 11.2调查原则 公众参与调查遵循针对性、真实性以及普遍性与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力求达到科学、客观、公正、全面。 11.3调查方式与调查范围 在验收监测期间,工作人员走访项目周边,重点对项目周围的村庄 居民集中区域进行调查,与各阶层群众进行交流和座谈,了解项目建设和运行对当地环境及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同时发放50份调查问卷。并广泛征询和听取了建设单位附近的居民对本工程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见表11-1,公众意见调查表格式见表11-2。
表11-1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调查者 | 性别 | 年龄 | 职业 | 文化程度 | ||||||||
男 | 女 | 30岁以下 | 30至40岁 | 40岁以上 | 技术人员 | 工人 | 农民 | 大学及以上 | 高中 | 初中 | 小学及以下 | |
人数(人) | 25 | 25 | 8 | 18 | 24 | 0 | 20 | 30 | 2 | 7 | 30 | 11 |
比例(%) | 50 | 50 | 16 | 36 | 48 | 0 | 40 | 60 | 4 | 14 | 60 | 22 |
表11-2 公众意见调查结果统计表
调查内容 | 调查结果 | ||
备选答案 | 人数(人) | 所占比例(%) | |
本工程施工期间是否与周边居民发生过纠纷 | 有 | -- | -- |
没有 | 50 | 100 | |
不清楚 | -- | -- | |
本工程试生产期间是否与周边居民发生过纠纷 | 有 | -- | -- |
没有 | 50 | 100 | |
不清楚 | -- | -- | |
本工程施工期间是否出现过扰民现象 | 有 | -- | -- |
没有 | 50 | 100 | |
不清楚 | -- | -- | |
工程产生的废水对您的生活、工作是否有影响 | 有 | -- | -- |
没有 | 50 | 100 | |
不清楚 | -- | -- | |
工程产生的废气对您的生活、工作是否有影响 | 有 | -- | -- |
没有 | 50 | 100 | |
不清楚 | -- | -- | |
工程产生的噪声对您的生活、工作是否有影响 | 有 | -- | -- |
没有 | 50 | 100 | |
不清楚 | -- | -- | |
工程产生的固废对您的生活、工作是否有影响 | 有 | -- | -- |
没有 | 50 | 100 | |
不清楚 | -- | -- | |
您对该公司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满意程度 | 满意 | 50 | 100 |
较满意 | -- | -- | |
不满意 | -- | -- |
12.1.1废气
本次验收检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酮、非*烷总烃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无组织废气*酮、非*烷总烃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12.1.2噪声
本次验收检测期间,厂界东、西、南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北界(邻园区道路)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12.1.3总量控制
本项目非*烷总烃排放总量为0.4536t/a,满足环评VOCs总量指标为1.4276t/a。12.1.4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项目不新增人员,生产废液均作为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固废合理处置。符合环评批复意见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12.2验收总结论 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在设计、施工和运营期均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在施工和营运期认真开展了环境管理工作,较好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意见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较好的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根据现场勘查和本次监测结果可知,厂区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固废得合理处置,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各环保设施已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落实,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要求,具备验收条件。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黄冈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2201-*-04-01-* | 建设地点 | 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冈化工园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 建设性质 | t新建□改新建□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东经114°4"12.094″、北纬 30°11"45.546"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6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及3000吨醋酸溶液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500吨双马来酰亚胺树脂、2400吨醋酸溶液 | 环评单位 | 湖北零跃环保 (略)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审批文号 | 黄环审[2023]6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
开工日期 | 2022年12月 | 竣工日期 | 2023年3月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 |||||||||||||||
验收单位 | 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湖北 (略)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2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20 | 所占比例(%) | 10% | |||||||||||||||
实际总投资 | 2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15 | 所占比例(%) | 7.5% | |||||||||||||||
废水治理(万元) | - | 废气治理(万元) | 10 | 噪声治理(万元)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10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7200小时 | |||||||||||||||
运营单位 | 武汉长海电力推 (略)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验收时间 | 2023年10月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化学需氧量 | ||||||||||||||||||||
氨氮 | ||||||||||||||||||||
石油类 | ||||||||||||||||||||
废气 | ||||||||||||||||||||
二氧化硫 | ||||||||||||||||||||
烟尘 | ||||||||||||||||||||
工业粉尘 | ||||||||||||||||||||
氮氧化物 | ||||||||||||||||||||
工业固体废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