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H[CS]*
二、合同名称: (略) ( (略) )检验委托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JH[CS]*
四、项目名称: (略) ( (略) )检验委托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 (略) )
地址: (略) 屏南县古峰镇长汾社区梨园路120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福州艾迪康医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盖山镇阳岐路53号3号楼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我院检验科部分未开展或标本量较少的检测项目拟委托第三方医疗机构提供检测服务。 | 2(年) | ¥280,250.00 | ¥560,500.00 | 合同包中检验委托检测服务项目计约73项(附后,包含但不限于)。 1、合同包含以上采购服务项目。此外合同期间因采购人临床需要临时开展的检测项目,根据采购人的定价并按照合同的折扣进行结算。 3、委托检验机构提供的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实验室允许误差范围应达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允许范围。 4、本项目的检测项目单价 (略) 物价局、 (略) 医保局等主管部门指定的指导价执行,若相关主管部门对价格进行调整,采购人将按照实际调整后的单价乘以折扣进行结算。投标人需对此进行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中标人服务项目必须提供检测项目所需所有耗材及相关服务。 6、允许部分中标人无法检查项目通过有资质的检测第三方完成,采购人有权选择第三方机构;投标人需承诺独立完成检查项目不得低于70%(含70%),若低于70%,按无效投标处理。 7、本项目后期实际结算金额以元为单位。 8、因中标方检验质量、服务引发的投诉、医疗纠纷等,由中标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并协调解决。 9、采购人与中标方的信息管理系统需要联网相互传输工作数据的,若有相应的对接端口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支付。 10、 (略) 正常工作日内,中标方须每天适时派专业专职接收员 (略) 标本的规范收集保存与分装。 |
合同金额: 560,500.00元,大写(人民币):***万零*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16日至2025年06月15日
履约地点: (略) ( (略)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6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略) ( (略) )
2023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