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松溪县 (略) 城东园轻纺行业锅炉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略) 松溪县松源街道城东开 (略) 6号 | 松溪县 (略) | (略)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6.*元;项目占地面积2000 m2,项目年产*t蒸汽能源。 | 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少量生活污水可依托福建闽 (略) 现有的化粪池预 (略) (略) ,送往松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的少量焊接烟尘,装修下料粉尘及装修涂料有机废气等,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序,降低施工周期,并通过加强车间排气通风。噪声治理措施:隔声屏障、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及设备维护(隔振减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应定点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制备软水产生的浓水,该部分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盐类及少量溶解性总固体,污染物浓度较低,作为清净下水,可依托现有工程沉降处理后依托现有厂区排放口直接排放。其排放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等级中最严标准值),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对锅炉烟气进行收集后,废气经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处理后,汇至同一根4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锅炉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夜间不生产)。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制备纯水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锅炉灰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收集间,定期外售给其他工业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俞建敏、罗荣政
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松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