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 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相关要求,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略) (略) 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建设概况: (略) (略) (略) 火炬开发区民众 (略) 202号首层,①由于发展需要,现决定新增加厂房一(一栋一层锌铁棚厂房)、厂房三(一栋四层砖混结构厂房)、厂房四(一栋四层砖混结构厂房,项目位于第一层)进行改扩建生产,项目改扩建后计划现有厂房二中的生产设备均搬至厂房三进行生产,厂房二均用作仓库。现重新核实改扩建后项目所在地中心坐标,中心坐标为东经113°28"43.381";北纬22°38"36.014"。②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变大,扩建前总用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400平方米,新增厂房一、厂房三、厂房四总用地面积约29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9平方米,改扩建后总用地面积约为47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9平方米。③项目改扩建后扩大原有产品产能。改扩建前主要从事饮料瓶的生产,年产饮料瓶749.*支。改扩建后主要从事塑料包装容器的生产,年产塑料包装容器3000吨(其中包括塑料瓶2700吨、瓶盖300吨)。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
2.调试起止日期(12个月):2024年7月11日--2025年7月10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转移至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远期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排入民众街道污水处理厂;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1、G1烘料、注塑成型与结晶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条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G1);2、G2吹塑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条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G2);3、G3烘料、注塑成型与结晶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条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G3);4、G4吹塑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条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G4)。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为了进一步优化项目区的声环境,将噪声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②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墙体门窗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高噪声设备破碎机、空压机、冷却塔减震措施为设置基础减震垫(根据《环境保护使用数据手册》可知,底座防震和减震垫措施可降噪5-8dB(A),项目取8 dB(A)),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③ 合理布局噪声源,把产生较高噪声的仪器,放置在车间中部,可以有效地增加距离消减;作业过程中尽可能采取墙体门窗等封闭,并且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门窗结构,有效利用墙体、门体、窗户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④ 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⑤ 对于运输噪声,应合理 (略) 线,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等。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原辅材料包装物(PET塑料、PP塑料、色母色种、PE塑料)等交有一般工 (略) 处理;3、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等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直接影响。
(略) (略)
2024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