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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公路分局 2024 年-2026 年办公设备维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V*)
项目所在地区: (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
一、招标条件
本绿春公路分局 2024 年-2026 年办公设备维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5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
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绿春公路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服务质量控制度,及时满足采购方提出的要求,按时、按量、
高标准完成办公设备维修采购工作。维修各类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绿春公路分局 2024 年-2026 年办公设备维修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绿春公路分局 2024 年-2026 年办公设备维修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
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提供承诺函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及说
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最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或资金证明文件;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1 年度至 2022 年度其中任意一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 2022 年度至今其中任意 1 个月
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六个月的,可仅提供纳税和社保申请/申报材
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加盖本单位
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原件。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无
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
除外)。由采购人报名起始时间至开标当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由磋商小组
评审。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因不良行为记录被 (略) (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
大影响;
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每日上
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
除外),持以下资料至绿春公路分局一楼办公室。采购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供纸质竞争性
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红河州绿春县学海路 18 号绿春公路分局一楼办公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红河州绿春县学海路 18 号绿春公路分局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绿春公路分局 2024 年-2026 年办公设备维修采购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办公
设备维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绿春公路分局 2024 年-2026 年办公设备维修采购;
1.2 采购人:绿春公路分局;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服务质量控制度,及时满足采购方提出的要求,按时、按量、高标准完
成办公设备维修采购工作。维修各类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详细采购需求详见
第五章采购人需求;
1.5 项目投资:25 万元;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1.7 服务期限: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1.8 项目地点:绿春公路分局机关及所属管理站所。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提供承诺函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及说
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最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或资金证明文件;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1 年度至 2022 年度其中任意一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含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 2022 年度至今其中任意 1 个月
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六个月的,可仅提供纳税和社保申请/申报材
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加盖本单位
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原件。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无
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
除外)。由采购人报名起始时间至开标当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由磋商小组
评审。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因不良行为记录被 (略) (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
大影响;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至
绿春公路分局一楼办公室。采购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供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3)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11:0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
绿春公路分局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磋商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
上午 11:00 时,与每一位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磋商地点为:绿春公路分
局二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对
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绿春公路分局
地 址:红河州绿春县学海路 18 号绿春公路分局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向仁贵
电 话: 0873-*
电子邮箱:*@*q.com
2023 年 12 月 1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绿春公路分局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绿春公路分局
地 址:红河州绿春县学海路 18 号绿春公路分局
联 系 人:向仁贵
电 话:0873-*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