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将采油九厂龙西地区加热炉维修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略) 第九采油厂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高石
联系电话:(略)
附件1--采油九厂 (略) 加热炉维修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