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飞等20户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 (略) 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2023年5月23日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王建飞(纳税人识别号: *066):
你于2020年8月12日转让榆西土地局楼4单元411号住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1628.68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闻立艳(纳税人识别号: *043):
你于2021年2月24日转让豪邦美郡小区21#楼2单元203门住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1711.54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肖恒(纳税人识别号: *038):
你于2021年1月5日转让建华小区3栋2单元222号住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 1212.38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郭文帅(纳税人识别号: *612):
你于2021年7月22日转让地税新区南栋1单元2楼2门住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2457.8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丰冠奇(纳税人识别号: *256):
你于2021年8月9日转让港榆小区11#楼1单元112住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1663.08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孙艳侠纳税人识别号: *421):
你于2021年7月14日转让华鸿世纪铭城25-4-421号住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1554.76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李亚辉(纳税人识别号: *428):
你于2021年3月29日转让华鸿世纪铭城22-4-442号住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1598.52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王春方(纳税人识别号: *310):
你于2021年4月30 (略) 秀水镇秀水秀水村一组住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97.44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孙忠波(纳税人识别号: *512):
你于2021年1月8日转让土桥镇街道9号房住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4981.8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祖振堂(纳税人识别号: *210:
你于2021年7月9日转让港榆15栋4单元5楼1门号住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2545.55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张媛媛(纳税人识别号: *243):
你于2021年4月15日转让南门综合楼东数4单元4楼西门住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1293.71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李传瑞(纳税人识别号: *05X):
你于2021年4月28日转让隆泰花园小区5号楼2单元232号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2974.15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沈清滨(纳税人识别号: *01X):
你于2021年1月18日转让自来水楼3单元5楼2门住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1682.76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袁宪吉(纳税人识别号: *618):
你于2021年6月22日转让五棵树镇昌盛街三委五组住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1239.63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武国志(纳税人识别号: *031):
你于2021年4月13日转让新东方家园小区1号楼5单元210住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2055.36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沈凤阳(纳税人识别号: *714:
你于2021年4月1日转让华鸿世纪铭城24-7-722号住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1549.02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张关生(纳税人识别号: *213):
你于2021年5 (略) 住宅楼4单元411号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1184.17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梁庆库(纳税人识别号: *032):
你于2021年5月13日转让华鸿世纪铭城33-4-431号住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2579.09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王志双(纳税人识别号: *216):
你于2021年3月16日转让林业局楼3单元4楼2门号住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 1917.83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战井明(纳税人识别号: *210):
你于2021年7月8日转让港榆16栋3单元3楼2门号住房,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截止2023年05月23日,欠缴个人所得税1264.12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