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屏山县真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1-*)
二、项目单位
(略) 屏山 (略) 。
三、建设地点
(略) 屏山县屏山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建设水平潜流人工湿地7850㎡,河滨生态缓冲带*㎡,河道水域水生植被恢复*㎡。
人工湿地建设地点起于真溪河锅铲湾桥上游约100m,止于宋家坝(包括 (略) )污水厂,共计0.45km;生态缓冲带共设置 (略) ,沿真溪河(包包上拦河坝至岷江口)两岸分布;河道水域水生植被恢复工程起于真溪河锅铲湾桥上游约100m,止于下游拦水坝,共计1.23k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504.*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其中拟申请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元,地方配套704.*元。
项目单位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六、建设工期
1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