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 (略) 2024-2025年采暖期农村居民生活用无烟型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HJJGP-ZFCG-2024-02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0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 (略) 2024-2025年采暖期农村居民生活用无烟型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略) 16号天威工业园9号楼二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JJGP-ZFCG-2024-024 项目名称: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 (略) 2024-2025年采暖期农村居民生活用无烟型煤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730.(略)元 最高限价:4730.(略)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05日前完成大规模集中配送入户,2024年11月06日至2025年3月31日完成零散配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规定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相关证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到 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16号天威工业园9号楼二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填写“文件领取登记表”后,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16号天威工业园9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7日 14:00, (略) (略) (略) 16号天威工业园9号楼二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地址: (略) (略) (略) 68号 联系方式:02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经建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号天威工业园9号楼 联系方式:02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雪静 电 话:022-(略)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滨海经建 (略) 2024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