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矿采出字〔2022〕(永川)4号
根据 (略) 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采矿权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11时-2022年11月10日17时。公告日期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只有1家单位申报的将采取挂牌出让。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用现场交易,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截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索取相关资料并进行报名。地址: (略) 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联系电话:*,联系人:兰老师。
本次公告同 (略) 站: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http://**、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 (略) 站:http://**、其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自然资 (略) 站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http://**、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 (略) 站:http://**、自然资 (略) 站:http://**。
序号 | 采矿权名称 (暂定名) | 地理位置 | 矿种 | 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 资源储量 |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 开采 标高 | 生产规模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收益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YCGC* | (略) 永川区仙龙镇石宝寺村建筑用砂岩矿 | (略) 永川区仙龙镇石宝寺村 | 建筑用砂岩 | 详见《竞买须知》 | 339.*吨 | 0.0541 | +408米至+370米 | *吨/年 | 11.4 | 1107.99 | 371.6 |
备注:
一、序号YCGC*采矿权出让人: (略) 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 (略) 永川 (略) 6号,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
二、保证金户名: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开户行:中国 (略) 重庆永川支行账号:*34。保证金户名: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开户行: (略) 永川支行账号:*。保证金户名: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开户行: (略) 重庆永川支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17时。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可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在出让合同签订后由竞得人向矿产资源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报,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关费款;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在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三、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详见《竞买须知》。
四、采矿权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 (略) 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五、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六、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七、其他重要提示及要求:
(一)有意竞买者可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10日按出让公告和竞买须知的有关要求将相关报名资料投入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207室8号报名箱内。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17时(以到达指定银行账上时间为准),报名同时截止。 (二)2022年11月11日10时开箱并确定出让方式。竞买报名者于开箱时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备查,经审查,对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达到二家以上(含二家)时,按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定于2022年11月11日15时,不足二家时,按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于2022年11月11日16:30分截止。拍卖(挂牌)地点均在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三)本次出让的仅为采矿权,不含出让范围的土地、山林等其他权利。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居委)就所涉及土地、林地等用地权益事宜进行实地考察,并自愿承担取得采矿权后,因矿区所在地的土地、林地等权益问题与当地村、小组及村民无法达成协议而导致矿山无法按期建设和生产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同时需自行解决矿山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 (四)采矿权成交价款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含出让成本即报告编制费15.*元),不包括矿区土地租金、地上附着物 (略) 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应急管理、税务等部门申办手续时需缴纳的税费等。 (五)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略) 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1日
(略) 永川区仙龙镇石宝寺村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
竞买须知
公告序号:YCGC*
(略) 永川区仙龙镇石宝寺村建筑用砂岩矿采矿 (略) 永川区仙龙镇石宝寺村,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建立规范、开放、竞争、有 (略) 场,根据《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该采 (略) 上公开出让。
(略) 址为: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http://**)
此次采矿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3日11时-2022年11月10日17时;
(二)采矿权名称(暂定名): (略) 永川区仙龙镇石宝寺村建筑用砂岩矿;
(三)地理位置: (略) 永川区仙龙镇石宝寺村;
(四)出让收益起始价:1107.*元;
(五)矿区面积:0.0541平方公里;
(六)开采标高:+408米至+370米;
(七)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八)资源储量:339.*吨;
(九)生产规模:*吨/年;
(十)采矿权出让年限:11.4年;
(十一)矿区范围坐标(2000坐标系):
拐点 | X坐标 | Y坐标 |
1 | *.20 | *.28 |
2 | *.06 | *.41 |
3 | *.45 | *.31 |
4 | *.85 | *.95 |
5 | *.60 | *.99 |
6 | *.81 | *.57 |
7 | *.62 | *.50 |
8 | *.16 | *.77 |
9 | *.74 | *.54 |
10 | *.57 | *.71 |
11 | *.25 | *.65 |
12 | *.25 | *.15 |
13 | *.60 | *.99 |
二、出让人、有关机构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及承办机构
本次采矿权出 (略) 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矿权出让承办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二)出让人及有关机构联系方式
1、 (略) 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
地址: (略) 永川 (略) 6号,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
2、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 (略) 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联系人:兰老师,联系电话:*
三、竞买申请人准入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 (略) 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四、报名申请
(一)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3日11时-2022年11月10日17时。
2、报名地点: (略) 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
3、联系人:兰老师,联系电话:*
(二)报名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持下列相应文件提出竞买、竞投申请。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不接受传真件、邮件、电子邮件等竞买申请,提交复印件的应于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
1、《竞买申请书》(原件1份)(附件一);
2、《竞买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二);
3、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6、竞买申请人签署意见的《采矿权竞买须知》(原件1份)。
(三)保证金的缴纳及相关规定
1、保证金的缴纳:该宗采矿权保证金为371.*元(大写:*佰***万*仟元整),竞买申请人应于报名时间截止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17时。缴款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帐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帐的,不予受理报名。
保证金户名: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重庆永川支行
帐号:*34。
保证金户名: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开户行: (略) 永川支行
帐号:*。
保证金户名: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开户行: (略) 重庆永川支行
帐号:*。
2、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可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在出让合同签订后由竞得人向矿产资源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报,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关费款;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在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五、采矿权出让方式及时间
采矿权出让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竞买申请人有2家以上(含2家),采用拍卖方式,起拍价在公告起始价的基础上上浮5‰-10‰,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元。拍卖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15时(如有特殊情况则另行通知),请竞买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竞买申请人只有1家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拍卖、挂牌程序及竞得方式按 (略) 有关规定执行。如在拍卖、挂牌程序中,本采矿权因监管部门要求需终止交易行为的,在告知竞买申请人后,退还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成交确认
挂牌、拍卖交易结束后竞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现场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七、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采矿权出让收益一次性缴纳(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
八、交易中止或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中心将发布中止或者终止交易公告,并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活动:
(一)出让人提出中止或者终止交易的;
(二)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活动的;
(三)因相关政策、采矿权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对采矿权使用权有重大影响的;
(四)依法应当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九、违约责任
(一)在竞买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无条件放弃参与竞买的采矿权已交纳的保证金,如该宗采矿权在以后的公开交易后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差额部份由违约责任人赔偿,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备忘录。
1、竞得人拒签或未按本《采矿权竞买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买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交易秩序或骗取交易结果的;
3、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得资格的;
4、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其他违背法律法规、《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的规定的行为。
5、竞得人未按本《采矿权竞买须知》、《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要求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他补偿费用;
(二)竞得人须按照出让公告、须知要求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向出让方申请签订《 (略) 采矿权出让合同》(详见附件)。若逾期未提交签订合同申请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出让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另行出让该宗采矿权。申请资料如下:
1、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申请书(原件1份);
2、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5、法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6、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7、按照成交结果完善的《 (略) 采矿权出让合同》签章件6份(原件)。
(三)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充分理由证明其违约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
十、注意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应全面仔细阅读《采矿权出让竞买须知》,了解采矿权详细情况和要求,对矿区范围及周边民房、土地、山林权、交通运输、社群关系等影响因素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
(二)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三)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四)若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所需要件时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按不成交处理;
(五)参加竞买的人员,应遵守竞买的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十一、其他重要提示及要求
(一)、采矿权原则上不得分立,全国审批登记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实行统一配号。 (二)、本次出让采矿权范围为已建矿山增划资源。 (三)、根据《 (略) 的资产评估报告》(重庆国能资评报字(2022)第020号),原采矿权人的建(构)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投入评估价值为1214.*元,竞得人需在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后十日内一次性另行支付原采矿权人资产投入等费用1214.*元至账户(收款单位: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账号:*)。原采矿权剩余储量的价值由原采矿权人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编制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按《 (略) 永川区仙龙镇石宝寺村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渝国能评报字(2022)第003号)的评估单价(建筑用砂岩约*/吨)计算,并由竞得人支付给原采矿权人。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相关费用的,视为竞得人自愿放弃该宗采矿权,不退还竞买保证金。若原采矿权人竞得,可以不支付此费用。其它相关税费,双方依法依规自行承担。
十二、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竞买人声明: 竞买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附件一:《竞买申请书》
附件二:《 (略) 永川区仙龙镇石宝寺村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竞买承诺书》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 (略) 采矿权出让合同》(模板)
附件五:《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