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泽县营商环境促进中心选调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对入闱体检考生组织统一体检,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的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的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2023年9月12日(周二)9:00。体检集中地点: (略) 一楼体检科(彭泽县山南新区双峰大道)
四、体检的项目与标准按照《方案》要求,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五、注意的事项
1.体检考生体检须于规定时间之前空腹到达体检集中地点,9:20仍未到达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前数日请不要剧烈运动、不要熬夜、不要饮酒,注意清淡饮食。
3.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4.女性怀孕者请在B超检查前告知主检医师以后加做子宫B超,明确怀孕者可提出暂不做胸透检查。
5.每位考生须带好身份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及体检费。
6.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