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剑河县观么风电场220kV升压站工程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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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剑河县观么风电场220kV升压站工程 |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 | 华润新能源(剑河) (略) | 贵州科正 (略) | 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户外主变2台,主变容量2×100MVA。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占地和施工活动对 (略) 域内野生动物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占用的植 (略) 域植被中常见的种类和优势种,它们 (略) 分布广、资源丰富,具有较明显的次生性,且本项目砍伐量相对较少,故对植物资源的影响为一些数量上的减少。基础开挖和施工人员活动增加等干扰因素将缩小了野生动物的栖息空间,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噪声,引起动物的迁移,使得工程范围内动物种类、数量减少,动物分布发生变化。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2)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在挖填方、基础施工、设备安装等阶段中,可能产生施工噪声对环境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 (3)废(污)水 本项目施工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防渗旱厕,定期清淘外运做肥料。施工废水采用临时简易 (略) 理后回用、 (略) 面或绿化,不外排。 (4)扬尘、粉尘 (略) 施工扬尘主要是在汽车运输材料以及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施工中的物料运输采用带篷布的汽车运输,可以减少运输途中产生的二次扬尘。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弃渣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由于稳定的电压、电流持续存在,项目附近产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加强运营期管理。 (2)噪声 噪声以中低频为主,主要的噪声源为主变压器,选用低噪声设备。 (3)废水 站区生活污水 (略) (略) 理后回用。 (4)固体废物 站区内修建事故油池,当主变压器事故或检修时,其绝缘油可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后,变压器油回收利用, (略) 回收,不外排。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 (略) 理。危险废物由由 (略) 理资质单位回收。 (5)生态环境 建成后,随着人为扰动破坏行为的停止以及周围地表绿化的逐步恢复,不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产生新的持续性影响。 (6)环境风险 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有害物质主要有变压器油泄露,按最大单台主变油量的100%容积设置一座总事故油池。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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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