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区) (略) (略) 5号楼1-3层
公示时间:2024-06-11
受理时间:2024-05-2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本项目挥发性有机气体经收集后,通过管道全部引至安装于楼顶的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高处排放,排放高度为15m。氯化氢经收集后同挥发性有机气体一起通过管道全部引至安装于楼顶排气筒高处排放;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沉淀预处理后, (略) (略) (略) (略) 次渠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厂房密闭、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罩降噪、排气管道软连接、距离衰减等措施;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卖至物资回收部门,物理气相沉积过程产生的金、铬、氧化锡铟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北京鼎泰 (略) 负责收集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王笑宁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环国瑞环境技术服务(北京)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芯热成科技(北京)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