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社会化保障物业服务
- 二,项目编号:2023-JKCNSX-F9038
- 三,项目预算:
- 四,项目需求:
(一)遂溪小区绿化与保洁
1、小区主干道路:主道路总长约为8533米,道路宽度约7米,道路两侧绿化宽度约3米(保洁面积59731平方米,绿化面积2559平方米)。2、公寓房区域:区域占地面积约95330平方米,其中公寓住房面积27209平方米,包含52栋公寓房的楼道和楼梯卫生清理,楼层高度不超过4层(保洁面积26639平方米,绿化面积68691)。3、办公楼区域:区域占地总面积约为42526平方米,其中广场占地面积约9671平方米,草坪占地面积约32855平方米(保洁面积9671平方米,绿化面积32855平方米)。4、其他区(一区保洁17108平方米,绿化30948平方米,二区保洁4347平方米,绿化1234平方米,三区保洁3029平方米,绿化7466平方米)。5、公共区域:区域面积约为*平方米,分为12个区域,分别为天鹰湖(保洁3566平方米,绿化3566平方米),大礼堂、文化广场(保洁18107平方米,绿化29451平方米),大操场35584平方米(保洁28871平方米,绿化6713平方米),幼儿园和财务办公楼面积7147(保洁2604平方米,绿化4543平方米),服务社和菜场面积17093平方米(保洁13800平方米,绿化3293平方米),招待所面积21004平方米(保洁11057平方米,绿化9946平方米),机关宿舍及老单位宿舍24000平方米(保洁5946平方米,绿化18054平方米)、机关宿舍面积6122平方米(保洁2546平方米,绿化3576平方米)。6、综合楼区域面积80723平方米,综合楼(保洁16945平方米,绿化面积33247平方米),小工厂(保洁2401平方米,绿化20144平方米),家属区(保洁2416平方米,绿化5570平方米)。7、D宿舍区(保洁19957平方米,绿化28163平方米)。8、K宿舍区(保洁15766平方米,绿化31712平方米)。9、整体建区域:整体建(保洁65725平方米,绿化31033平方米),电厂(保洁4558平方米,绿化9428平方米)。10、专家公寓区域:专家公寓(保洁4351平方米,绿化6890平方米),老宿舍区(保洁1476平方米,绿化5354平方米)。
(二)非办公区域的水电设备维修
1、小区主干道的灯光照明及线路维修。2、内场家属区、文化广场、小公园、招待所、服务社等小区内的水电门窗维修。3、内场高低压线路,变压器等维修保养。
(三)饭堂卫生保洁
1、大饭堂的卫生保洁,涵盖饭堂内部卫生,楼梯、走廊、厕所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2、饭堂剩菜剩饭泔水的收集外运。3、饭堂周边排污管道的定期清淤疏通。
(四)小区垃圾清运
在服务区域内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形式),定时将垃圾集中,由物业每天定时清运到小区外垃圾中转站(每天生活垃圾约1.5吨,绿化垃圾约0.5吨)。
(五) (略) 内小区的垃圾清运
垃圾清理:在院内设置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形式), (略) 定期到垃圾收集点将垃圾运走。
供货、安装周期及交货地点要求:
(一)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7日内完成项目对接及团队入驻。
(二)中标方提供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三)交货地点: (略) 遂溪县
五、服务要求:
(一)售后质保培训等要求
1、除绿化用水由部队提供外,其他养护材料及工具均由中标人负责。
2、确定中标人后,部队将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审批通过后,与选定单位签订合同。
3、本次选定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为期一年的承包合同,一年期满后视养护效果再研究是否续签。
4、中标人需按照绿化管养要求为部队提供绿化养护服务,不得转包。
5、中标人负责养护人员的劳动保险及管理工作,养护人员因工作产生的意外伤害均由中标人负责。
6、*方如更换项目负责人,应当于7日内书面通报*方,经*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方因故更换项目负责人,*方应当于30日内完成更换。
(二)保密要求
*、*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方应加强保人员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任何人禁止在拍照、上传,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办公场所等。
(三)报价要求
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含税)。
(四)其他项目个性化要求
1、物业管理委托期限定为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合同正式签订7天内,由中标人开始介入前期管理,参与资料收集、设备设施交接、清洁卫生等工作,全面接管物业管理工作,确保物业服务按时启动运转。
2、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完全责任,包括赔偿因此而给招标人带来的相应损失。
3、合同期满后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再进行续聘或 (略) 。如退出本物业管理时中标人需向招标人交付全套档案资料(含电子文档),经过招标人验收合格,并完成与后续物业管理企业的衔接后,方可退出,同时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六、公示期时间:
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2日
七、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供应商可以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箱或者邮件的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和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我部预研和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出书面回复
八、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
联系人:*新杰 联系电话:0759-*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