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 (略) 瓮安县白水水库工程正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本项目环评已初步完成,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居民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白水水库位于瓮安县建中镇鑫隆坪村境内,属长江流域清水河二级支流白水河中游,建设任务是向瓮安县建中镇提供城镇用水、农村人畜用水和农田灌溉用水, (略) 道坪镇气坪村提供农村人畜用水。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236.00m,死水位1217.50m,总库容总库容462.00万m3,年供水量566.00万m3;枢纽包括C15自密实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坝身溢洪道、坝身取水兼放空建筑物等,坝轴线总长167m,最大坝高为40.50m。
二、环境影响评价
水库营运后,水库库区水位抬升、水域面积增加、流速降低,同时造成坝址下游的减脱水河段,改变了库区、坝址下游水文情势,鉴于本工程所在的白水河。下游无生产、生活用水要求,灌溉用水由水库提供,因此,本工程建成营运后对坝址下游的水文情势的影响是可接受的;水库总库容462万m3,由于坝址以上集水面积和径流量小,水库具有较好的调节性,同时本工程的主要建设任务为生活、灌溉供水,坝址下游也无重要鱼类生境,因此,本工程下泄低温水的影响有限。
本工程施工占地和水库淹没,将对影响区域的*生植物造成占压破坏和淹没,降低本工程评价区的植被覆盖率和生物量,同时也对影响区域内的动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水库蓄水后,将改变库区和坝址下游水文情势、水域面积,以及坝址下游河段将出现减水现象;水库库区形成广阔水域面积,改善水库库区的水域生境环境,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的数量和生物量增加,底栖动物有所增加,水生维管束植物在种类组成和群落结构上趋于复杂,为鱼类提供了良好的生境环境。
三、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或道路场地抑尘;根据本工程可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了生态影响的避免、削减和补偿等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恢复植被覆盖率和动物生境等措施。
四、评价结论
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有利有弊,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地方政府引导优化规划实施、加强流域污染源治理和生态修复,将有效保证白水河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工程建设在环境上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瓮 (略) 范围内的公众。
六、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网络链接:http://**
2、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javascript:bid_showfile();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电子邮件(*@*q.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发表建议。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4日。
九、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瓮安县水务局
通讯地址:瓮安县河西新区第二综合楼10、11楼
邮 编:*
联系电话:0854-*
十、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水*源 (略)
单位地址: (略) 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
邮 编:*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一、工程概况
白水水库位于瓮安县建中镇鑫隆坪村境内,属长江流域清水河二级支流白水河中游,建设任务是向瓮安县建中镇提供城镇用水、农村人畜用水和农田灌溉用水, (略) 道坪镇气坪村提供农村人畜用水。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236.00m,死水位1217.50m,总库容总库容462.00万m3,年供水量566.00万m3;枢纽包括C15自密实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坝身溢洪道、坝身取水兼放空建筑物等,坝轴线总长167m,最大坝高为40.50m。
二、环境影响评价
水库营运后,水库库区水位抬升、水域面积增加、流速降低,同时造成坝址下游的减脱水河段,改变了库区、坝址下游水文情势,鉴于本工程所在的白水河。下游无生产、生活用水要求,灌溉用水由水库提供,因此,本工程建成营运后对坝址下游的水文情势的影响是可接受的;水库总库容462万m3,由于坝址以上集水面积和径流量小,水库具有较好的调节性,同时本工程的主要建设任务为生活、灌溉供水,坝址下游也无重要鱼类生境,因此,本工程下泄低温水的影响有限。
本工程施工占地和水库淹没,将对影响区域的*生植物造成占压破坏和淹没,降低本工程评价区的植被覆盖率和生物量,同时也对影响区域内的动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水库蓄水后,将改变库区和坝址下游水文情势、水域面积,以及坝址下游河段将出现减水现象;水库库区形成广阔水域面积,改善水库库区的水域生境环境,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的数量和生物量增加,底栖动物有所增加,水生维管束植物在种类组成和群落结构上趋于复杂,为鱼类提供了良好的生境环境。
三、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或道路场地抑尘;根据本工程可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了生态影响的避免、削减和补偿等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恢复植被覆盖率和动物生境等措施。
四、评价结论
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有利有弊,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地方政府引导优化规划实施、加强流域污染源治理和生态修复,将有效保证白水河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工程建设在环境上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瓮 (略) 范围内的公众。
六、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网络链接:http://**
2、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javascript:bid_showfile();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电子邮件(*@*q.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发表建议。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4日。
九、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瓮安县水务局
通讯地址:瓮安县河西新区第二综合楼10、11楼
邮 编:*
联系电话:0854-*
十、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水*源 (略)
单位地址: (略) 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
邮 编:*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