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表时间:2023-10-12 11:06 信息来源: (略) 经开区管委会 责任编辑: 经开区行政审批局 我要纠错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批准《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 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0556-* | ||
地址: | (略) 老峰镇孵化园B1号一楼经开区行政服务大厅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3.9平方公里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建设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生产线,内设熔炼、压铸、热处理、抛丸等工艺设备,外购铝锭进行铸造生产,建成一条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生产线,达产新增铸造产能3000t,年产60万件/年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 ||
营运期: 1、环境空气 (1)熔炼废气 熔炼废气为2部分。一部分天然气燃烧尾气收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出;另一部分熔炼高温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出。 (2)压铸废气无组织排放;(3)打磨废气无组织排放;(4)热处理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出;(5)抛丸废气经重力沉降+湿式喷淋除尘+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排出;(6)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出。 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 2、地表水环境 车间保洁废水、除尘喷淋废水经厂区隔油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 (略) 政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执行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声环境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生产设备。企业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严格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熔炼除尘器收尘、铝灰渣、废石墨基抗咬合剂收集交由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抛丸、喷砂除尘灰、废砂、泥渣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压铸件边角料、不合格品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或回用熔炼。 | |||
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和器材,加强演练,严格执行应急报告制度,保障运营过程社会稳定,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 |||
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相关环境信息,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批准《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 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0556-* | ||
地址: | (略) 老峰镇孵化园B1号一楼经开区行政服务大厅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3.9平方公里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建设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生产线,内设熔炼、压铸、热处理、抛丸等工艺设备,外购铝锭进行铸造生产,建成一条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生产线,达产新增铸造产能3000t,年产60万件/年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 ||
营运期: 1、环境空气 (1)熔炼废气 熔炼废气为2部分。一部分天然气燃烧尾气收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出;另一部分熔炼高温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出。 (2)压铸废气无组织排放;(3)打磨废气无组织排放;(4)热处理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出;(5)抛丸废气经重力沉降+湿式喷淋除尘+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排出;(6)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出。 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 2、地表水环境 车间保洁废水、除尘喷淋废水经厂区隔油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 (略) 政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执行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声环境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生产设备。企业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严格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熔炼除尘器收尘、铝灰渣、废石墨基抗咬合剂收集交由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抛丸、喷砂除尘灰、废砂、泥渣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压铸件边角料、不合格品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或回用熔炼。 | |||
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和器材,加强演练,严格执行应急报告制度,保障运营过程社会稳定,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 |||
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相关环境信息,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