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贺环审〔2024〕26号 | 2024年11月5日 | (略) | 广西 (略) | (略) 钟山县钟山镇榕马村委井仔村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4-*,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民服务中心 (略) (略) (略) 窗口,邮编:*。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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