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
你单位《于审批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硬件设施老化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鄂社福字〔2023〕21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 (略) 自建成投入使用至今,未进行过系统维修和维护,基础设施已大部分墙面老化、损坏严重,墙体、门窗等均有细小缝隙,严重影响冬季取暖保温,电线电缆老化严重,有的已经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正常使用。通过本项目建设可以改善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 (略) 场所安全管理水平,使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 (略) 基础设施条件将更加合理及完善,可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因此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代码
2308-*-04-02-*
三、项目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硬件设施老化维修改造项目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 (略) 福利中心:改造乳胶漆外墙面1579.77㎡,改造断桥铝窗228.42㎡,改造消防救援窗标志4个,改造石材窗台板49.59㎡,改造不锈钢栏杆不锈钢扶手146.7m,维修陶瓷面砖50㎡;
(2)门卫房:改造乳胶漆外墙面86.81㎡,改造断桥铝窗22.68㎡,改造石材窗台板5.11㎡;
(3) (略) 介护区:新砌筑实心砖墙3.21m3,改造环氧自流平地面3.77㎡,改造地砖54.06㎡,改造楼地面涂膜防水78.32㎡,改造墙面装饰板1057.95㎡,改造聚氨酯防水涂膜174.67㎡,改造乳胶漆外墙面380.48㎡,改造吊顶17.36㎡,改造断桥铝窗57㎡,改造石材窗台板11.1㎡,改造不锈钢栏杆不锈钢扶手33m;
(4)大雁食堂传递窗:拆除门窗10.64㎡,拆除窗台板6.52㎡,新建防火玻璃隔断窗10.64㎡,新建石材窗台板6.52㎡;
(5)大雁发电机房:新砌筑砖墙4.06㎡,新建钢制防火门2.1㎡,新建防火窗7.6㎡,新建吊顶14.72㎡;
(6)大雁房间窗户栏杆:拆除并改造栏杆180.4m;
(7)大雁室外台阶:新砌筑台阶23.53m3,新建散水、坡道33.06㎡,新建扶手13.7m,新建台阶饰面82.03㎡;
(8)大雁室外地面及散水:拆除并改造室外地面275.64㎡、散水15.6㎡;
(9)大雁围墙:拆除原有围墙46.08m3,新砌筑围墙14.4m3,安装铁艺栏杆180㎡。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39.78万元,资金来源为福利彩票公益金。
六、建设地点
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 (略)
七、建设年限
2023年8月-2023年10月
八、项目建设性质
改建
九、招标投标
本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抓紧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工作。
十、要求
接文后,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编制初步设计,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争取早日开工,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