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对《国华盘山电厂循环水排污水系统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天津国能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别山镇西(天津国能 (略) 院内)
公示内容:国华盘山电厂循环水排污水系统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日期:20个工作日
验收报告及意见: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