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凉州区弘威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甘肃 (略) 编制的《 (略) 凉州区弘威 (略) 凉州区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3〕6号),经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 (略) 凉州区凉州工业园区,项目选址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光伏发电区,西侧为公司建筑垃圾堆场,西侧距厂界65m处为二坝支干渠,北侧为公司建筑垃圾堆场,选址合理。项目主要建设36m3/a砂石料生产线2条,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座)、储运工程(成品细砂堆料场1处,成品石料堆料场1处,库房1座)、辅助工程(业务用房1座)、公用工程(供电、供水、排水)、环保工程等。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0m2(30亩),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8.7万元,占总投资的7.4%。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我局同意批复该《报告表》。《报告表》可以作为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治理资金及时、足额投入,发挥环保投资效益,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建设期现场管理各项要求。建设期间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防尘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地面硬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运输车辆封闭、出入车辆冲洗、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建设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建设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设备应选用低噪设施,施工场界设隔音围挡,确保建设期施工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建设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机构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所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堆场扬尘、进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运输及装卸扬尘、机械尾气及食堂油烟等。你公司要严格按《报告表》要求,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通过将进料口设置在室内,进料口安装水喷淋设施;皮带输送采用密闭输料;成品堆场设置三面围挡,并采取洒水、抑尘网覆盖措施;装卸运输扬尘采取雾炮洒水、苫盖篷布、车辆限速,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须将破碎筛分工序设置在室内,破碎机及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细砂废水经泥水分离+压滤措施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控制噪声污染。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高噪设备须安装在厂房内,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回收和处理处置工作,落实各项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对固体废物暂存、转运等各个环节的环保管理工作。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除尘灰和压滤泥砂定期由工业园区统一拉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处置。机械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做好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企业自测工作。
五、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在正式投运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你公司应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环境执法部门的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