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 (略) 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 (略) 令第36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订)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第十条: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 (略) 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第十三条: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机关同意。
二、承办机构
(略) 颍泉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行政审批股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申请条件
1.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3)有健 (略) 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4) (略) 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2. (略) 服务营业场所的最低营业面积、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数量、单机面积的标准, (略) 文化行政部门规定。我省计算机最低台数和经营面积按新标准执行。3.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五、申请材料
(一)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1.设立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身份证明;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场所地理位置平面图;
6.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7.《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8.网络信息安全审核意见书;
9.“ (略) ”承诺书;
10. (略) 营业场所信号接入意向书。
(二)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备案
1.变更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身份证明。
(三)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地址审批
1.变更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身份证明;
4.场所地理位置图和平面图;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
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7.网络信息安全审核意见书;
8.“ (略) ”承诺书;
9. (略) 营业场所信号接入意向书
(四)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改建、扩建审批
1.变更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变更法人身份证明
(五)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本
1.变更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变更法人身份证明
(六)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计算机台数审批
1.变更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变更法人身份证明
(七)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 (略) 络地址
1.变更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变更法人身份证明
(八)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注销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
2.变更法人身份证明
六、服务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文旅局窗口一次性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
1)不属于许可范畴或本部门职权范围,不予受理;
2)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退回补正。
3.审查:
1)区文旅局行政审批股进行资料审查或现场勘查;
2)公示10个工作日,并视公示情况是否举行听证。
4.决定:
区文旅局负责人审批决定。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承诺审批办结时限,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备案、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地址审批、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改建扩建审批、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本、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计算机台数审批3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听证等特别程序),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 (略) 络地址、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颍泉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政务服务窗口
电话:0558-*
十、办理地点
(略) 颍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文旅局窗口
十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