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 《关于印发〈忠县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忠农发〔2024〕188号)精神,经业主自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推荐、项目评审、集中审定等程序,现将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12月10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受理单位:忠县纪委监委派驻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纪检监察组电话:*
县农业农村委农村经济与改革科电话:*
通讯地址:忠县忠州 (略) 3号
附件:忠县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评审结果公示表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