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排污许可、市容类行政许可审批信息的公告
一、作出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批复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申请单位 |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审批时间 |
1 | 《排污许可证》核发 | (略) 东北羊复合肥厂 | 广西壮族 (略) 柳江区穿山镇穿山道班旁 | *33J001Y | 同意 | 2024/8/16 |
2 | 《排污许可证》变更 | (略) 吉凌金属热处理厂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区新兴工 (略) 16号 | **P | 同意 | 2024/8/16 |
备注 | 许可证的正、副本信息,请查阅《全国排 (略) 公开端》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2-*,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鱼 (略) (略) 民服务中 (略) 行政审批局,邮编:*。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等其它行政许可结果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略) 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 6个月内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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