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3日(五个工作日,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0—*
通 讯 地 址:巧家县白鹤滩镇新华北路0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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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7日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项目名称 | 巧家县老店镇独梨树采石场 |
建设地点 | 巧家县老店镇老店村委会独梨树村 |
建设单位 | 巧家县老店镇独梨树采石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大理厚德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08-*-04-05-*。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采区面积约0.0305km2,开采标高2218~2080m,开采对象为该区域内的石灰岩矿石,开采方式为分台阶进行开采,设计生产规模10万t/年,拟建项目设置1条生产线,服务年限为14.8年。项目工程由露天采区、加工区、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辅助工程包括破碎站、临时排土场、成品堆场;并配套建设截洪沟、截排水沟、挡墙、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3.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主要为生产、生活污水; (二)大气环境:主要为扬尘食堂油烟; (三)声环境:主要包括机械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 (四)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润滑油、废机油等;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一是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同时在地势低洼处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不小于25m3),将开采区内的初期雨水、排土场淋滤废水收集后回用不外排;二是在矿山及表土堆场下侧设置截、排水沟(底宽0.3m,高0.5m,顶宽0.6m,路基排水沟断面为梯形,底宽0.4m,深0.4m,)截留外围雨水;三是车辆过滤槽废水进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四是拟建1个隔油池(容积为0.04m3),1个10m3化粪池,用于收集、处理生活污水。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是项目爆破采用中深孔多排微差挤压爆破方式,爆破后粒径大的粉尘在短时间内近距离内(矿区内)沉降其粒径小的不易沉降的粉尘采用除尘雾炮机降尘;二是加工厂棚进行全封闭(除出入口外),破碎机进料口上安装软胶管喷头进行湿式作业,厂棚内设置喷雾装置,喷雾装置厂区中部各设备上方均进行设置,且输送带密闭;三是项目内拟设置环保除尘雾炮机,用于矿山爆破、砂石料破碎、筛分及输送生产环节喷洒抑尘;四是成品堆场设置“三面围挡+顶棚”;五是原料装卸环节、表土堆场和矿区内部运输道路一侧分别安装洒水设施,充分利用洒水软管进行洒水降尘,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路面进行清扫以减少道路扬尘;六是厂区进出口处设置洗车槽,清洗车轮防止带灰上路,运输途中加盖篷布密闭运输;七是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排放限值通过排烟管于屋顶排放。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一是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降噪措施;二是强化行车管理制度,厂区内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三是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避免设备运转非正常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一是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剥离表土及废石,剥离表土暂存于采空区临时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绿化覆土,废石回填于采空区或用于项目区道路修建;二是生活垃圾收集后运送至周边村庄集中收集点处置;三是危险固废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做好台账记录,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禁止自行非法处置。 (五)生态修复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工程计划和规划的范围进行开发,禁止超范围开发,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以减少对土地的破坏;二是工业场地与矿山道路建设等,开挖的土方禁止乱弃乱堆,应充分进行回填,并应注意依山边坡的稳定性,防止塌方或滑坡;三是必须认真落实矿山生态恢复方案,按计划全面实施完成矿山生态恢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