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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坦 (略) 石矿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单独申请招标事项核准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提出招标核准意见如下:
一、本次申请范围: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监理。
二、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具体详见附表。
三、项目招标人组织招标时,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项目代码:2402-*-17-01-*。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坦洲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24年6月7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坦 (略) 石矿场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代码:2402-*-17-01-*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二、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三、项目招标人组织招标时,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
核准部门盖章 |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