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元江公路分局2024年-2026年日常养护、专项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信华 (略) ( (略) 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YXXH2024-005
2.项目名称:元江公路分局2024年-2026年日常养护、专项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年度内的工程项目,含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计价)及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一切与造价咨询相关的服务,根据采购方任务通知单为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自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在当年合同到期前对中标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中标人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拒签下年度合同,若采购人决定不续签合同,原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再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6.报价方式及最高限价:按《 (略) 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号文件)中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收费标准计算后优惠下浮,自报下浮比例,下浮率≥20%。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分别出具各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优惠下浮率不因具体承担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工作量和工期的调整而调整,也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的变化而变化。包括:直接成本(现场造价人员工资及交通费、补助费等,用于本工程造价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等)、间接成本(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行政办公费、业务培训费、新技术开发研制费用等)、税金、利润等及完成本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附件1: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业务类别及服务内容
序号 | 咨询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出具成果 | 备注 |
1 | 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 | 依据可行性研究拟定的建设方案,编制或审核投资估算,推荐最佳建设方案。 | 投资估算文件或审核报告 | |
2 | 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 | 依据初步设计计算工程量,编制或审核工程概算,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与可研报告经济部分的验证或对比分析。 | 设计概算文件或审核报告 | |
3 | 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 | 依据施工图设计计算工程量,按照定额计价模式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与设计概算的验证或对比分析。 | 工程预算文件或审核报告 | |
4 |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 | 依据工程技术文件及相关招标工作要求,计算招标范围内项目清单工程量,按规范编制或审核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 招标工程量清单或审核报告 | |
5 | 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 | 依据技术规范、计价依据、市场信息及相关规定,针对已有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计算建造该工程招标范围内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编制或审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和成果报告。 | 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或审核报告 | |
6 | 工程结算编制 | 依据发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工程量、价计算及调整,确定工程结算金额,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中标价)进行对比分析。 | 工程结算文件 | |
7 | 竣工决算编审 | 依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和财务资料编制竣工决算。 | 竣工决算文件 | |
8 | 工程结算审核 | 依据工程经济和技术文件,对委托审核的工程造价文件进行查证、分析、验算、核对、确认,并出具审核报告。 |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 |
9 |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计价)(不计价) | 根据工程施工合同,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规程,对施工阶段全过程影响造价相关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控制管理。 | 造价管理咨询意见书及控制管理过程文件 | |
10 | 工程造价争议鉴证 | 针对鉴证对象,对提供的证据及相关资料,进行独立的分析核对和专业分析计算,出具独立的工程造价鉴证报告。 | 工程造价鉴证报告 | |
11 | 钢筋或指定构件明细数量计算 | 按照委托方要求,依据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或指定金属构件工程数量,并提供包括完整、规范的钢筋或构件图样计算书及汇总表的报告 | 钢筋或指定构件明细工程量计算报告 | |
12 | 计日(时)服务 | 针对委托人的咨询事项,按照计日(时)方式,提供临时性短期工程造价专业技术服务。 | 咨询意见及工作日志(或计时工作记录) |
附件2: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费率表
序号 | 咨询项目名称 | 收费基数(X) | 分档累计划分标准(万元) | 备注 | ||||||||||||||
X≤200 | 200<X≤500 | 500<X≤2000 | 2000<X≤5000 | 5000<X≤10000 | 10000<X≤50000 | X >50000 | ||||||||||||
1 | 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 | 建设项目编 制成果金额 | 1‰ | 0.9‰ | 0.8‰ | 0.6‰ | 0.4‰ | 0.2‰ | 0.1‰ | |||||||||
2 | 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 | 2‰ | 1.8‰ | 1.6‰ | 1.5‰ | 1‰ | 0.8‰ | 0.5‰ | ||||||||||
3 | 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 | 单独出具编制成果的造价金额 | 3.5‰ | 3.2‰ | 3‰ | 2.2‰ | 2‰ | 1.8‰ | 1.5‰ | |||||||||
4 |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 | 拦标价金额 | 3.5‰ | 3.3‰ | 3‰ | 2.5‰ | 2‰ | 1.5‰ | 1‰ | |||||||||
5 | 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 | 2‰ | 1.8‰ | 1.6‰ | 1.5‰ | 1.4‰ | 1.2‰ | 1‰ | ||||||||||
6 | 工程结算编制 | 单独出具编制成果的造价金额 | 4‰ | 3.5‰ | 3‰ | 2.8‰ | 2.5‰ | 2.3‰ | 1.8‰ | |||||||||
7 | 竣工决算编审 | 2‰ | 1.5‰ | 1.2‰ | 1.1‰ | 1‰ | 0.8‰ | 0.6‰ | ||||||||||
8 | 工程结算审核 | 基本费 | 委托审核的 造价金额 | 4‰ | 3.5‰ | 3‰ | 2.5‰ | 2‰ | 1.5‰ | 1‰ | ||||||||
成效附加费 | 审核差异超过核定造价5%之外的金额 | 5% | 审核差异在核定造价5%以内的金额不计取成效附加费 | |||||||||||||||
9 |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计价)(不计价) | 管控项目合同结算造价金额 | 12‰ | 10‰ | 8‰ | 7‰ | 6‰ | 5‰ | 3.5‰ | |||||||||
10 | 工程造价争议鉴证 | 鉴证成果 造价金额 | 10‰ | 9‰ | 8‰ | 7‰ | 6‰ | 5‰ | 4‰ | 不含配合质证的 费用 | ||||||||
11 | 钢筋或指定构件明细数量计算 | 计算对象 合计重量 | 12元/吨 | |||||||||||||||
12 | 计日(时)服务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实际工作日 | 1000元/日至1600元/日内议定 | 不含其他交通差旅等费用 | |||||||||||||
造价员 | 实际工作日 | 500元/日至1000元/日内议定 |
说明:
1.本标准采用差额累进费率,执行时均按照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计算,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编制成果造价金额,均计入收费基数。民用设备安装工程设备费用占工程总造价(含设备费用)不足50%的,设备费用均全额计入取费基数;超过50%的,超过50%的设备费用金额不计入取费基数。
2.本标准费率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测算编制,如工程专业类别不同时,应按附件2费率乘以附件3所列相应专业类别调整系数进行计算。单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收费按本标准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3.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收费计算示例:
(1)某房屋建筑项目委托编制工程预算,其编制成果预算造价为3000万元,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计算如下:
200万元×3.5‰=0.70万元
(500-200)万元×3.2‰=0.96万元
(2000-500)万元×3.0‰=4.50万元
(3000—2000)万元×2.2‰=2.2万元
合计:8.36万元
(2)某房屋建筑项目委托审核工程结算,其送审编制成果造价为3000万元,审核确定造价为2700万元,成效附加费率为5%,审核差额超过5%时计取,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计算如下:按基准费率计算的基本费为:8.85万元;
因:(2700-3000)=-300万元,差额大于135万元(2700万元×5%),
故:成效附加费=(300-135)×5%=8.25万元
合计:17.10万元
(3) (略) 轨道项目委托编制工程预算,编制成果预算造价为60000万元,按照基准费率计算的费用金额为:109.76万元;
专业类别调整系数为0.7,本项业务咨询服务费用为:109.76×0.7=76.83万元
4.保障性住房工程按同等收费标准的70%收取。
附件3: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专业类别调整系数表
序号 | 工程类别 | 专业调整系数 |
1 | 井巷矿山工程 | 1.0 |
2 | 水利电力工程 | 0.8 |
3 | 机场场道工程 | 0.6 |
4 | 公路、道路工程 | 0.7 |
5 | 城市轨道工程 | 0.7 |
6 | 桥梁、隧道工程 | 0.8 |
7 | 港口工程 | 0.8 |
8 | 市政其他工程 | 0.8 |
9 | 园林绿化工程 | 1.1 |
10 | 装饰装修工程 | 1.2 |
11 | 仿古建筑工程 | 1.2 |
12 | 工业安装工程 | 1.3 |
13 | 房屋建筑及其他工程 | 1.0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服务能力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信用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3)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在本单位),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采购人不予认可)。
(2)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玉溪信华 (略) ( (略) 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3.方式:(1)现场报名: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书(证件)加盖公章的复 (略) 留存:①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及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③项目组其他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邮箱报名:本项目可采用网络邮件的形式进行报名,供应商将以上所需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q.com,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回报名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玉溪信华 (略) 会议室( (略) 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1.时间:2024年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玉溪信华 (略) 会议室( (略) 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
六、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人民政府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元江公路分局
地址: (略) 元江县红河街道兴元社区团树加油站旁
联系方式:夏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信华 (略)
地址: (略) 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联系方式:0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武、周虹
电 话:0877-*、*
电子邮箱:*@*q.com
日期: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