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保护能力提升与管理维护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特邀请参与比选,现将采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一)发包人:江津区永兴镇 (略)
(二)项目名称:永兴镇 * 年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保护能力提升与管理维护项目
(三)工程地点:江津区永兴镇周岩村7组中山坪
(四)工程内容及规模。
1.拆除上中山坪管护区围栏重新安装。
2.管理房外墙装饰。具体是:管理房长11米,宽4.8米、高7.5米、墙面 * ㎡,外墙墙面的砖、 (略) 剔除后用水泥搓沙,全部新刷外墙漆。
3.管理房屋顶防雨设施配置木制顶棚,盖瓦盖。
4.管理房四周檐坎增高,用C25混凝土硬化檐坎,增高10㎝。
5.进入管护区便道用C20加宽及维修。一是 (略) 桥角开始起到上中山坪管护区域的 * 米便道,在原有2米宽的基础上新增硬化宽1米,厚0.15米的便道与原有便道衔接,其中途经的2个急转弯两边各新硬化宽1米,厚0.15米,长15米的便道与原有便道衔接;二是在便道尽头硬化长16米,宽4.5米,厚0.15米的汇车坝;三是对原 (略) 进行维修, (略) 硬化及维修。
6.管护区内便道硬化,硬化上 (略) 内的小便道长 * 米,宽0.8米,厚0.1米,用C20混凝土硬化。
二、工期:5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按施工建设内容和 (略) 总价包干,据实结算。本工程无预付款和进度拨款,工程完工后经发包单位组织 (略) 验收,验收合格上级补助资金下拨到 (略) 集体账户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其余3%留作质保金,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经发包方复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四、发包最高限价:大写: * * * 万 * 仟元整,(小写: *** 元)。
五、比选安排
(一)递交标书开始时间: * 年2月11日10时2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标书截止时间: * 年2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时间: * 年2月11日10时31分(北京时间)。
(四)标书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五)比选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中标单位确定办法
(一)采取公开询价,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标人根据各投标单位报价情况确定中标人顺序。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 (略) 合同的,第二候选人的报价与成交供应商报价差额在最高限价的5%(含5%)以内,可顺延为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组织采购。
(二)参与比选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三家及以上才能参与比选,否则不组织比选。
(三)比选结果在江津区永兴 (略) (略) 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中标单位。
七、比选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特定资格条件(提供 (略) 备查)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 (略) 分记录。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表(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承诺书(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注:投标文件只需一份,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三)投标资料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四)有关要求
1.投标人报价包含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费、管理费、人工费、税费、劳务费、交通费、安全等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内容需打印,投标人需本人签字并捺手印。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略) 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完整的;
(3)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4.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具体指定的地点施工,严格按照报价表工程量施工。增加工程量必须由发包人书面同意,否则 (略) 负责。
5.结算付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有效税务发票。
6.施工期间的一切 (略) 由承包人承担。
八、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10%计算,通过转账缴纳,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
(二)履约保证 (略)
1.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 (略)
2. (略) :重庆 (略) (略) (略)
3.账号: ***
(三)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前。
(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 (略) ,延误工期的;
2.投标人未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施工建设内容的。
(五)履约保证 (略) 建设内容后30日内无息退还。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 (略)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周岩村5组王家坪
联系人:周? 英? ***
????????陈治刚? ***
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保护能力提升与管理维护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特邀请参与比选,现将采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一)发包人:江津区永兴镇 (略)
(二)项目名称:永兴镇 * 年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保护能力提升与管理维护项目
(三)工程地点:江津区永兴镇周岩村7组中山坪
(四)工程内容及规模。
1.拆除上中山坪管护区围栏重新安装。
2.管理房外墙装饰。具体是:管理房长11米,宽4.8米、高7.5米、墙面 * ㎡,外墙墙面的砖、 (略) 剔除后用水泥搓沙,全部新刷外墙漆。
3.管理房屋顶防雨设施配置木制顶棚,盖瓦盖。
4.管理房四周檐坎增高,用C25混凝土硬化檐坎,增高10㎝。
5.进入管护区便道用C20加宽及维修。一是 (略) 桥角开始起到上中山坪管护区域的 * 米便道,在原有2米宽的基础上新增硬化宽1米,厚0.15米的便道与原有便道衔接,其中途经的2个急转弯两边各新硬化宽1米,厚0.15米,长15米的便道与原有便道衔接;二是在便道尽头硬化长16米,宽4.5米,厚0.15米的汇车坝;三是对原 (略) 进行维修, (略) 硬化及维修。
6.管护区内便道硬化,硬化上 (略) 内的小便道长 * 米,宽0.8米,厚0.1米,用C20混凝土硬化。
二、工期:5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按施工建设内容和 (略) 总价包干,据实结算。本工程无预付款和进度拨款,工程完工后经发包单位组织 (略) 验收,验收合格上级补助资金下拨到 (略) 集体账户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其余3%留作质保金,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经发包方复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四、发包最高限价:大写: * * * 万 * 仟元整,(小写: *** 元)。
五、比选安排
(一)递交标书开始时间: * 年2月11日10时2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标书截止时间: * 年2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时间: * 年2月11日10时31分(北京时间)。
(四)标书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五)比选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中标单位确定办法
(一)采取公开询价,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标人根据各投标单位报价情况确定中标人顺序。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 (略) 合同的,第二候选人的报价与成交供应商报价差额在最高限价的5%(含5%)以内,可顺延为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组织采购。
(二)参与比选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三家及以上才能参与比选,否则不组织比选。
(三)比选结果在江津区永兴 (略) (略) 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中标单位。
七、比选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特定资格条件(提供 (略) 备查)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 (略) 分记录。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表(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承诺书(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注:投标文件只需一份,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三)投标资料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四)有关要求
1.投标人报价包含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费、管理费、人工费、税费、劳务费、交通费、安全等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内容需打印,投标人需本人签字并捺手印。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略) 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完整的;
(3)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4.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具体指定的地点施工,严格按照报价表工程量施工。增加工程量必须由发包人书面同意,否则 (略) 负责。
5.结算付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有效税务发票。
6.施工期间的一切 (略) 由承包人承担。
八、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10%计算,通过转账缴纳,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
(二)履约保证 (略)
1.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 (略)
2. (略) :重庆 (略) (略) (略)
3.账号: ***
(三)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前。
(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 (略) ,延误工期的;
2.投标人未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施工建设内容的。
(五)履约保证 (略) 建设内容后30日内无息退还。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 (略)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周岩村5组王家坪
联系人:周? 英? ***
????????陈治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