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震许决字〔2016〕第2号)关于对右江区四塘中学1﹟学生宿舍楼项目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右震许决字〔2016〕第2号)关于对右江区四塘中学1﹟学生宿舍楼项目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2016-01-21 14:40来源:右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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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提出的右江区四塘中学1﹟学生宿舍楼项目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行政许可申请及提交的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核:
一、同意右江区四塘中学1﹟学生宿舍楼项目的行政许可申请;
二、右江区四塘中学1﹟学生宿舍楼项目场地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区,场地类别属Ⅱ类,抗震设防要求:50年超越概率为10%的地面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1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右江区四塘中学1﹟学生宿舍楼项目应当按照上述参数进行抗震设防。
右江区地震局
2016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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