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名称 | 琼 (略) 157号(1至6层部分房产)整体招租 | |||||||
项目 编号 | QY*HN2068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5月2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6月11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海南省琼中县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元) | 挂牌底价 (元/月) | |||
1 | 琼 (略) 157号(1至6层部分房产)整体招租 | 1-3 | 327.58 | * | * | |||
4-6 | 253.2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5年 2.每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 期限 | 无 | 押金(元) | 首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总额 | |||||
标的 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现状 | 该房产位于琼中县营 (略) (国兴大道)157号,是琼中县县城商业密集区。房产南面毗邻 (略) 场、琼 (略) 场、 (略) (略) 场。周边酒店、餐馆、超市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交通便利。 | |||||||
租赁 用途 | 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或铺面用于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有噪音,污染环境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房屋安全性等级综合评定为“Bsu级” 2.4-6层为加建部分,未办理房产证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J 注册地: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玉锦大道三永凤凰城10号楼 负责人:刘宏岩 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非法人)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标的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租金由承租方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未竞得,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新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或铺面用于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有噪音,污染环境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4.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书面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5.招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6.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整栋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7.其他未尽事宜按《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 |||||||
标的 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 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 展示 | 海南省琼中县 | |||||||
报名 时间 | 2024年5月28日至 2024年6月11日 | |||||||
报名 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6月1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其它相关材料。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用于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租赁押金、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承租方按租赁期总租金的2.5%支付交易服务费(不低于10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 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琼 (略) 157号(1至6层部分房产)整体招租 | 5月28日9:00 | 6月12日 9:00 | 100元 | 120秒 | |||
附件 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 (略) 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
咨询 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 陈先生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 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