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 (略) 使用功能,合理 (略) 资源,满足临时停车需求,有效 (略) 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依据《孝感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城管执法委决定举行《孝 (略) (临时)停车泊位(二期)特许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二期实施方案》)听证会, (略) 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地点
市城管执法委1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就《二期实施方案》内容的可行性、实效性、合法性进行讨论,听取意见。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可以围绕以下重点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1、《二期实施方案》按照市区一体,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以“一张图”、“一张网”、“一平台”的运营总方针,坚持统筹协调、有偿利用、规范管理、社 (略) 是否符合我市停车发展需求,同时对我市智慧停车运营和管理给以合理化建议;
2、《二期实施方案》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3、《二期实施方案》特许经营权取得的方式和条件、设置范围和条件是否合理。
四、听证代表的产生方式
听证代表共19人。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法律专家2名、停车经营企业2名、社区工作者2名、社区群众2名、新闻工作者1名、旁听代表2名、相 (略) 门代表6名组成,听证人4人。
听证代表中, (略) 门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由听证机 (略) 门推荐之外,其他类别代表原则 (略) 会公开征集产生。听证机构从自愿报名的公民和组织中根据报名顺序、所持观点、行业特点以及专业知识等进行遴选,自愿报名人数不足的,由听证机构通过定向邀请、单位推荐的方式产生。
五、报名时间、期限及方式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可向孝市城管执法委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或者听证旁听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听证代表申请人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发送至市城管执法委,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
报名表寄送地址: (略) (略) 、市城管执法委执法监督科(收)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Q.com
联系电话:0712- *** 联系人: *** 亚婷
六、其他事项
1、听证代表名单确定后,听证机构于2022年8月27日前通知其本人,并发送听证会议资料。
2、对《二期实施方案》的其他意见和建议,也可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市城管执法委执法监督科。
3、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市城管执法委执法监督科联系。
(略) 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加听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
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
孝 (略) (临时)停车泊位(二期)特许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市貌管理,改善和提升城市形象,合理 (略) 资源,充分 (略) 使用功能,满足临时停车需求,有效 (略) 车辆乱停乱放和市场化进程滞后等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启动《 (略) (临时)停车泊位(二期)特许经营权》(简称《二期项目》)出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区一体,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以一张图、一张网、一平台的运营总方针;坚持统筹协调、有偿利用、规范管理、社 (略) ;通过强化共建、共赢、共享、共管模式,进一步健市场化运营机制;努力满足机动车日益增长需求,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停车难、难停车问题;营造管理规范、环境整洁、停放有序、高效便捷的城市良好秩序。
二、责任分工
(一)市城管执法委: (略) 、 (略) 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原则,科学规划选定城区《二期项目》道路、制定出让实施方案、请示市政府授权、选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开展可行性研究和经济测算分析、听证、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具体工作。成立工作专班配合特许经营者进行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编制、立项审批、项目实施等工作,加大对人行道违法 (略) 罚工作;
(二)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制定《二期项目》收费标准和立项审批等工作,以及《一期项目》收费标准的调整工作;
(三) (略) :参与《二期项目》出让条件的测算审核,以及投资实际完成的财务决算审计,加强经营收入的资金管理工作。
(四) (略) :负责《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合法性审查工作;
(五)市自然 (略) :参与《二期项目》道路停车泊位规划确定工作;负责人行道断面的边界确认审核工作;
(六) (略) :负责协助市城管执法委、 (略) 等 (略) 、 (略) 等专用停车泊位的设置工作。查处运营车辆乱停乱靠行为;
(七)市政务服 (略) :负责《二期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技术支持;
(八) (略) :负责《二期项目》道路停车泊位规划确定、停车泊位动态调整工作。 (略) 违法停车车辆 (略) 罚工作;
(九)市市 (略) :负责《二期项目》日常运行管理和收费监督工作;
(十)市电力公司:负责《二期项目》实施范围内的用电保障工作;
(十一)孝南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及市 (略) 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二期项目》建设工作。
三、《二期项目》道路泊位总量控制
根据公交管〔2019) (略) 第九条,超 (略) 内停车泊位总量不得超过泊位供给总量的8%,中小城市不得超过15%的规定,以我市目前城区停车泊位约10万个为基数, (略) 停车泊位可划总量为1.5万个。前期《一期项目》已规划了停车泊位 *** 个,《二期项目》停车泊位目前可规划设置4015个。
四、《二期项目》设置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除《一期项目》已出让确定的14条主干道外,孝感 (略) 有主干道、次干道、 (略) 侧、符合施划条件的人行道、政府投资建成的公共停车场。 (略) 停车泊位设置规 (略) 实际通行情况,按照总量控制原则,确 (略) 和14个公共停车场共计3603个停车泊位纳入《二期项目》出让范围(详见附表)。
(略) 停 (略) 改造、 (略) 、旧城双修、道路通行条件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二期项目》 (略) 和停车泊位应进行动态调整。为 (略) 停车泊位总量平衡,以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市城管执法委应 (略) 、 (略) 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 (略) 应在《二期项目》范 (略) 给以补充平衡。
(二)非机动车泊位设置区域和范围。在上述停 (略) 段的人行道上按照1:5比例施划非机动车泊位。其它主次干道、支路人行道、公共区域、公园、广场周边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 (略) (略) 负责施划非机动车泊位并免收停车费。
(三)设置条件。 (略) 泊位。 (略) 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B *** -2009 要求,经市城管执法委、 (略) 、 (略) 现场勘查确定;二是人行道停车泊位。人行道停 (略) 侧方向施划,公共区域断面距离应满足5米以上, (略) 红线与建筑红线退让距离还应满足15米以上;三是人行道公共区域断面至建筑红线区域符合施划条件的,由产权单位 (略) 门批准后施划或委托《二期项目》运营公司统一施划泊位。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略) 资源,应根据城市 (略) 会发展的变化动态调整,逐步减少,还路于行。
五、《二期项目》经营模式
根据《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 (略) )第十二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 (略) 令)第三、十五条、(发改基础[2015] (略) )第五条等文件精神,《二期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
六、《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权取得的方式和条件
(一)由市人民政府或 (略) 门(孝感市城管执法委)将《二期项目》 (略) 、公共停车场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以下简称《中标人》)。鼓励省市国有资本控股企业参与《二期项目》出让工作。
(二)《中标人》取得《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权后, (略) 及时对《二期项目》范围内投资建设进行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立项、建设、收费定价、运营和维护。《中标人》注册资本金不能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三)《中标人》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及时施划停车泊和按要求建设停车设施设备,确保各类停车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四)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在办理停车经营备案、收费价格核定、专用票据领用等手续后,方可进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五)《中标人》应当落实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公布停放车辆服务收费的管理形式、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严格按批准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收费。
(六)《中标人》应当认真履行特许经营协议承诺和相关义务, (略) (略) 会公众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质量考核,保证向停车人提供普遍、连续、无歧视的停车服务。
(七)《中标人》应当依法经营,遵守特许经营协议,建立并执行经营服务、安全管理等制度。
(八)《中标人》应当保持经 (略) 设施完好、停车标志标线完整清晰,服从应急抢险指挥, (略) 、市政、水务等设施应急抢险工作提供便利。
(九)《中标人》应及时按特许经营协议缴纳政府既得收益。
(十)《中标人》应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低于合格等级。
七、《二期项目》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方式
(一)投资。由《中标人》全额出资施划《二期项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略) 停车收费设施设备,承担经 (略) 相关维修、维护、养护费用,确保经营正常运行;配套建设智能停车管理系统,配套必要的充电桩、停车诱导屏等设施;收 (略) 内含《五城同创》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专班核准已施划的停车泊位;鼓励《中标人》按照市场化方式,通过“互联网+停车”的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链接城区各经营性停车场,以共建、共赢、共享、共管模式,实现城区停车智慧化、无人化管理。
(二)特许经营期限。根据公交管〔2019) (略)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略) 资源,应动态调整,逐步减少,还路于行的原则,根据孝感市工 (略) 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永 (略) 经济测算分析报告,特许经营期限暂定为21年(含建设期1年)。
(三)特许经营方式。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 (略) 出台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规定,《二期项目》经营期限内实行(市场化运作、利润上缴、政府监管)方式。 (略) 停车设施建设投资大、点多面广、动态调整因素较多、投资收益长等原因,结合项目的公益性、功能性、商业性特点,《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权收益按年审计后利润的30%上缴国库。
八、《中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转让、出租、质押、抵押特许经营权或者以股权转让等其他方式变相转让、处置特许经营权;
(二)超越在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区域、路段和泊位可划总量收费经营;
(三)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政府定价范围;
(四)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连续二次考核结果低于合格等级;
(五)擅自停业、歇业;
(六)法律法规和特许经营协议禁止的其他行为。
九、政府职责
(一)违反特许经营协议的,市人民政 (略) 门有权依据协议收取违约金,构成严重违约的, (略) 特许经营权,并可实施临时接管或指定第三方临时接管。
(二) (略) 门负责对《中标人》的许可、备案信息、 (略) 段和停车泊位信息以及收费标准、收费人员等信息进行公示并提供查询服务,按照各自职责对执行价格政策、缴纳规费税费、使用专用票据、执行经营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相关违法行为 (略) 。
(三)经营期限届满后,特许经营协议自行终止,由市人民政 (略) 门收回特许经营权。《中标人》无条件向市人民政 (略) (略) 有停车设施、设备,聘用人员由特许经营者自行安排, (略) 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