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确认23街坊、巨鹿路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批复
区旧改总办:
你办《关于申请确认23街坊、巨鹿路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请示》(静旧总办请〔2024〕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23街坊、巨鹿路零星旧改项目列入我区旧城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为23街坊东侧东至襄阳北路44弄新里、南至长乐路、西至 (略) ,北至巨鹿路739弄小区;西侧东至、北至长乐路672弄,南至长乐路、西至长乐路698弄;巨鹿路部分为巨鹿路592-602号(双号)、巨鹿路699号部分。
二、在启动改造前,应按照《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居民意愿征询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询工作,在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同意旧城区改造和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达到规定比例后,方可实施改造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23街坊、巨鹿路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略) 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8日
附件
23街坊、巨鹿路零星旧改项目
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