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略) 年产25万吨石料、砂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山西 (略) 于**日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略) (略) (略) 南村镇司匠村西北约180m处,拟占用已关闭的泽州县南村镇司匠村古发铸造厂部分场地,并租用司匠村在场地内已建成的厂房,新建年产25万吨石料、砂子项目,总投资130万元。**日, (略) 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106-*-89-01-*。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石料15万吨,砂子1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设施以及环保设施等。
根据山西 (略) 文件《关于〈龙湾公园改造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晋绿环咨【2022】22号)中的评估结论,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符合环境可行性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环评报告表要求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及运行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采取全封闭措施,车间内的输料皮带二次封闭,原料库、成品库顶部设置喷雾抑尘装置,保证能覆盖整个堆场,对堆放过程喷雾降尘,控制原料、产品贮存量,地面积尘及时清理,除尘灰封闭收集,车辆出厂前进行冲洗,进出厂道路定时洒水抑尘、封闭运输。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洗车废水沉淀澄清后循环利用,含尘雨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厂区抑尘洒水,生活污水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的泥渣、生活垃圾以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除尘灰封闭收集后出售;泥渣送至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四)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该项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施,并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墙体采用吸声材料,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等。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不涉及有毒有害的重金属及有机污染物,无废水外排。
三、你单位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项目实施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许可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要按照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后续环境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本批复及建设单位承诺书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环评报告、项目单位承诺的有关内容及时核查,若发现企业存在环评报告与实际不符造成环境危害等问题以及未履行承诺的其他情况,根据《 (略) 城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有关要求,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城区行政审批部门提出撤销审批建议;并对项目单位失信行为报信用主管部门联合惩戒、对编制单位失信行为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予以打分。
(略) 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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