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产5400吨PE密封袋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略) 1号 |
建设单位 | 泰州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泰州 (略) 拟投资*元在 (略)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略) 1号建设年产5400吨PE密封袋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7938.27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5400吨PE密封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南厂房吹膜、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北厂房吹膜、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均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中间厂房制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托运至启迪浦华(泰州) (略) ( (略) 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通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各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油墨渣、废料、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机油、生活垃圾和废动植物油。废料、不合格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油墨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和废机油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动植物油由环卫清运。项目固废“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