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灵台县 (略) 关于做好灵台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县乡验收,计划对13个乡镇10个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97个农户收贮的*.8吨全株玉米青贮饲草按照*/吨的标准给予粮改饲补助,共计发放补助资金*.4元。现将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拨付资金。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1日
监督电话: 0933-*
地址: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灵台县财政街1号)
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_c4840c73d*b4a3a7327ef2e7fc8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