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日22:51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夏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27-*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巴州区秦巴大道西段1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夏女士 08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中仪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浅水湾二期17栋商业楼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苟先生 0827-* | ||
附件: | |||
附件1 | (略) (略) 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yyc-2022-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文中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09: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10:00时(北京时间)。
更正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15: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15:30时(北京时间)。
2.原文第四章中的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删除“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原文件第四章中
二、技术、服务要求中
删除 附表一 附表二 附表三 附表四 附表五 附表六 中“★”标记,
删除 附表一 附表二 附表三 附表四 附表五 附表六中的: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4.原文件第六章中资格性响应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中的
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更正为
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5.原文件第六章中其他响应文件
五、服务及商务要求应答表中的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更正为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附件为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巴州区秦巴大道西段14号
联系方式:夏女士 0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中仪 (略)
地 址: (略) 浅水湾二期17栋商业楼3楼
联系方式:苟先生 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电 话: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