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自公示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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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大关县翠华镇 (略) 生态环境局大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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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关县玉碗镇大坪子高岭土矿开采项目 | 大关县玉碗镇石灰村 | 昭通 (略) | 恒特技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0.1208km2(征收),勘查资源量*吨,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权出让年限12年,成交价6069.*元,建成后年生产规模*吨/年。主要建设内 (略) 建设3.52km,配套建设矿区生产生活设施、矿山排水、供水、供电、矿区沉淀池等技术设施及矿区采矿设备购买及安装。 | 项目为高岭土开采项目,在施工、运营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项目在施工、运营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对场址内建筑垃圾施工后应及时清理,清运时必须使用封闭车,现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避免堆放产生扬尘。 2、施工场地采用洒水抑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当风速大于3级、夏季晴好的天气应每隔2个小时洒水一次。 3、对开挖裸露地面及时 (略) 覆盖,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4、物料运输车辆的车厢应当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工地出入口5m内必须进行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 5、施工期中严格按照《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 6、燃油废气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无组织排放。 (2)施工期水环境防护措施 1、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果树林施肥,综合利用。 2、施工废水经拟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区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3、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为避免施工时碰上暴雨情况,建设方在项目用地周围设临时排水沟将暴雨径流引入临时收集池内,使其经过临时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部分按排水部门指定的排水方式及排放口进行排放,防止项目建设对周边地表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4、须对施工期土石方等采取遮盖措施;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在远离水体、不易四散流失的专门地方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 5、加强管理,施工期废水不得排入周围的地表水体。 6、禁止向项目周边环境等倾倒建筑垃圾等。 7、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 (3)施工期声环境防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①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②项目施工过程中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因混凝土浇灌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 (略) 生态环境局大关分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 ①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②在条件允许时尽量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区域。 3、降低设备声级 ①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②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工程运输车辆禁止使用音量高于95分贝的喇叭,合理 (略) 线,避免利用村 (略) 通行,车辆行经居民集中区等敏感区域时采取减速、禁鸣措施。 4、降低人为噪音 ①按规程操作机械设备。 ②块材等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敲打钢管、钢模板,尽量减少噪音,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③尽量少用哨子、笛等指挥作业,代之以现代化通讯设备。 (4)施工期固体废物控制措施 ①做好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处置工作,预防水土流失。 ②施工期生活垃圾主要是施工工人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到玉碗镇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 ③化粪池污泥:施工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进行综合利用。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超计划毁坏植物和植被,保护植物的生境条件,注意防止外来物种的入侵。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避让、减缓、恢复和重建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二、运营期 1.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为采用挖掘机进行露天开采,开采过程中于开采作业面设置喷雾洒水降尘措施。 (2)安排专职 (略) 进行清扫,利用洒水车等进行场地洒水降尘。 (3)表土堆场设置围挡,并及时进行覆盖,减少扬尘产生量。 (4)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并对运输物流进行篷布覆盖。 (5)装卸过程进行洒水喷淋后、合理管理操作设备; (6)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后,于室外达标排放; 2.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办公住宿废水、食堂废水,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项目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进行综合利用;无矿坑涌水产生;开采作业面、表土堆场、工业场地 (略) 等区域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等,不外排(后期雨水经转向阀排出项目区);洗车废水经洗车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项目应设置规范化粪池、隔油池、洗车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并分别设立明显标志牌。 (3)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增强项目内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禁止违规倾倒废水。 (4)化粪池、隔油池、洗车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均应做好防渗、防漏处理等。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1)从声源上降噪 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并采用低噪声工艺;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从传播途径上降噪 项目区边界设置围挡或者种植高大乔木等。同时加强项目设备维护,确保项目设备处于良好地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进出项目的机动车通过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车辆噪声。 (3)加强管理:加强噪声防治管理,降低人为噪声: ①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4.运营期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周边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项目区周边农作物施肥;表土堆入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后期采空区复垦,废石全部外售综合利用,严禁随意外排。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置,并做好管理台账。故运营期固废收集处置率达100%。 5.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营运期管理,保证各项工程设施完好和确保安全生产是生态保护最基本的措施,建议开展相关环保培训和认证,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杜绝环境事故。 (2)在矿山复垦后的采空区及时复垦,采取覆土后播撒草种,以乔灌草混种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工作,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昭通 (略) 大关县玉碗镇大坪子高岭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相关恢复生态措施执行,根据矿山开采进度,对工业场地、道路进行阶段性植被恢复;清除碎石等影响植物生长的杂物,恢复斑块间的连通性,以有利于生物的迁移。表土堆场通过覆土和复耕措施等措施植被可得到恢复,重建受损的森林生态系统和破碎退化的生境,恢复区域景观生态体系的完整性,减少项目建设带来的石漠化问题。 (4)严格矿区用地红线,禁止越线开采。加强矿山工业场地工作人员的管理,禁止捕猎活动。 (5)加强对生态环境管理,在管理机构中设置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开展对项目影响区的环境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 (6)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将依据矿山开采进度逐步对不再利用 (略) 恢复植被。项目已编制有复垦方案,应严格按照复垦方案要求及时进行复垦工作。 (7)为减轻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要标明活动区,严禁到非活动区域活动,非活动区域严禁烟火、狩猎和砍伐等活动。 (8)加强对矿区及周边区域野生动物的监控,如发现有需要特别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行踪,需及时向大关县林业部门报告。 (9)严格控制项目区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避免对周围农作物的生长造成影响。 6.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采取如下土壤防治措施。 (1)项目区设置有多个各类废水收集设施,个别水池在检修时可将其废水经泵输送至临近水池,便于检修,检修完成后抽回处理后循环使用,保证废水在污水收集沉淀设施检修和故障时废水不会发生外溢情况。 (2)危废存放间、柴油储罐等做好防渗漏处理,保证不会发生雨淋及渗漏的情况。 (3)加强对化粪池、隔油池、洗车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避免非正常排放发生。此外对于各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防渗处理,防止发生渗漏污染土壤。 (4)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加强巡查,对洒落地面的污染物及时收集清理等。 (5)根据项目环评报告书地下水影响分析,本项目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项目土壤污染防渗分区措施和防渗技术要求与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要求相同。 (6)项目土壤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按照导则要求,在必要时可开展跟踪监测,因此本次环评不对其作要求,但在相关部门提出需开展跟踪监测时,则建设单位需配合进行跟踪监测,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45基本项,并向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