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认识切实担起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现通报1起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典型案例。 成都 (略) 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15日,执法 (略) 机动车中心问题线索对成都 (略) 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从事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 (略) 正在营业, (略) 出具的部分历史环检报告发现:报告编号为##、##、##的环检报告中自由加速法检验未按标准要求控制油门,发动机转速不符合#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中的标准检测要求条件。 查处情况 (略) 出具的部分环检报告的检测方式不符合#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中的标准检测要求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及《四川省生态环 (略) 罚裁量标准》的规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裁量因子取 (略) 以罚款#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60元。2024年10月28日,当事人提交了《申诉书》进行陈述申辩,希望免 (略) 罚 (略) 罚,经执法人员复核。根据《四川省生态环 (略) 罚裁量标准》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的规定,处罚金额在裁量公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下浮20%以内,对当 (略) 罚金额下浮15%,即处罚款#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60元。 启示意义 一是精准打击检测机构违法违规检测行为,强化源头治理, (略) 大气环境质量。移动 (略) 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随着汽车保有量稳步增长,移动源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权重”愈加突出,生态环境部门跨 (略) 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精准打击检测机构违法违规检测行为,倒逼移动源污染减排,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奋力推 (略)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助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机动车检测机构因其业务专业性较强,一直以来都是执法检查的薄弱环节,本案为执法人员积累了该行业的执法经验,提升了对行业的监督执法能力,形成了震慑效应,进一步推动检测机构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本次 (略) (略) 、 (略) (略) 等相关部门开展的执法协作,加强了跨部门信息共享,提升了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了执法部门的凝聚力,形成了严打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