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中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组8月24日第九次会议研究决定,于2021年8月28日印发了《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年中调整)》,现予以报备。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统筹整合资金情况
我县年初计划整合3.5亿元,截止目前到位整合资金*.*元,其中衔接资金*.*元,即中央资金*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元)、省级资金*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元)、市级资金4581.*元、县级资金*元;整合各涉农部门资金4793.*元。回收2021年资金*元。
二、项目调整情况
(一)调整前情况
3月报备时库存项目405个,总投资*.*元,其中需整合资金*.*元、自筹资金*元;安排资金*万元,涉及项目53个。
(二)调整情况
增加总投资124.*元,其中需整合资金39.*元、自筹资金*元。
(三)调整后情况
项目调整后,目前库存项目405个,总投资*.*元,其中需整合资金*.*元、自筹资金*元。按项目类别分:产业项目181个投资*.*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85个投资*.*元;生活条件改善项目33个投资2483.*元;教育扶贫项目3个投资467.*元;危房改造项目1个投资*元;就业扶贫项目2个投资*元。具体情况见附表。
三、整合资金安排
目前安排项目245个,总投资*.*元,其中安排整合资金*.*元、使用回收2021年资金*元、自筹资金*元。各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已经100%匹配到项目。库存备选项目160个,需投资*.*元。
特此报告
附件:1.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乡村振兴
实施方案(年中调整)
2.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领导小组8月24日第9次会议纪要
中共石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8日
附件1
石楼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年中调整)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五新石楼”战略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经济工作,挑战与机遇并存,唯有看清大势、把握大势,方能乘势而上、顺势而为。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要求,为管好用好过渡期内涉农资金,确保涉农资金整合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巩固脱贫成果规划、项目库建设及2022年可统筹整合资金规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 (略) 委经济工作会议,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振兴的乡村,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项目规划、完善项目申报程序、集中财力重点打造、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从制度层面解决目前涉农资金种类繁多、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从而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目标任务
以农业产业发展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和民生类的涉农资金为切入点,集中涉农资金重点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乡村振兴重点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乡村旅游振兴示范村、特色产业示范基地),使资源要素聚集、集中,从而实现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通过涉农资金的整合,逐步建立“决策民主严谨、投向科学合理、监管规范严格、运行有序高效”的涉农资金管理新机制,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点打造,突出亮点。紧紧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乡村振兴要求,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支撑、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的方式,促进涉农资金向乡村振兴重点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等集中,形成资金的规模效应,打造工作亮点,促进乡村振兴。
(二)坚持提高效益,促进发展。整合涉农资金的政策、制度以及具体措施的制定,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选择便于整合的领域先行突破,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整合范围。 (略) 的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四.统筹整合资金情况
我县年初计划整合3.5亿元,截止目前到位整合资金*.*元,其中衔接资金*.*元,即中央资金*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元)、省级资金*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元)、市级资金4581.*元、县级资金*元;整合各涉农部门资金4793.*元。回收2021年资金*元。
五.项目调整情况
(一)调整前情况
3月报备时库存项目405个,总投资*.*元,其中需整合资金*.*元、自筹资金*元;安排资金*万元,涉及项目53个。
(二)调整情况
增加总投资124.*元,其中需整合资金39.*元、自筹资金*元。
(三)调整后情况
项目调整后,目前库存项目405个,总投资*.*元,其中需整合资金*.*元、自筹资金*元。按项目类别分:产业项目181个投资*.*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85个投资*.*元;生活条件改善项目33个投资2483.*元;教育扶贫项目3个投资467.*元;危房改造项目1个投资*元;就业扶贫项目2个投资*元。具体情况见附表。
六、整合资金安排
目前安排项目245个,总投资*.*元,其中安排整合资金*.*元、使用回收2021年资金*元、自筹资金*元。各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已经100%匹配到项目。库存备选项目160个,需投资*.*元。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乡村三级继续保持力度不减,政策不变、责任不松,紧盯短板弱项,聚焦突出问题,细化各项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县政府要统揽协调、精准指导、挂牌督战;各乡镇要靠前指挥,一线作战,推进责任前移、任务前移、措施前移;各部门要加大工作指导,强化政策落实,跟进业务培训;各村委要认领任务、细化举措、狠抓落实。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确保今年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二)强化信息公开。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按照“两个一律”要求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公告公示。
1、公示内容: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类别、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年限(周期)、项目总投资及来源结构、项目补助标准、受益人口数、效益目标、项目主管单位及责任人、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备注说明。
2、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天。
3、公示要求:实现县、乡、村三级公示。县 (略) 站,乡(镇)用版面进行室外长期公示;村级在村公示栏内公示。乡村公示要有场景化影像资料,有关公示资料报县乡村振兴局。
(三)强化责任落实。县财政局负责涉农资金的整合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建立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库及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现代农业园区或龙头企业审核认定工作。财政部门会同审计等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有关单位)负责项目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
(四)强化项目监管。由县督查部门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按要求报账。
(五)强化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贯彻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晋发改赈发〔2021〕121号),在实施项目时尽量采用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农村劳动力参与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原则上不得低于中央和省级投资总额的15%),并做好务工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在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要提供劳务报酬的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名册,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
(六)强化项目评估和绩效考评。健全完善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县财政局对各类专项资金进行综合绩效考评,根据制定的资金使用方案、任务完成计划和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对项目建设质量优、支出进度完成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并给予项目支持。对项目建设质量差、支出进度没有按计划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 (略) 县检查通报的单位,减少下年度项目和资金数量。通过有效的绩效考评机制,确保全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